2013银行理财监管收紧 禁售私募股权基金
其中“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以及“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的规定均是首次明确提出。更有银行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更为准确的是,对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进行分账经营和分类管理。
2013年银行理财监管全面收紧,首次禁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银监会明确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资金池的动态管理模式应向净值产品转型,通过价格波动将风险收益从最初的基础资产投资通过银行管理人传递给投资者。
理财周报记者 袁盼锋/北京报道
1月14日,银监会召开了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将“要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作为2013年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
其中“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以及“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的规定均是首次明确提出。
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自2012年下半年银行频发代销和理财风波起,监管政策明显有了加强的趋势,但严禁银行代销PE有点“一刀切”,落实并“不可能”。
“一刀切”禁销PE“不可能”
“银行代销PE的问题不在代销PE业务本身,而在于银行所代销的产品是否通过了专业审核,风险是否可控,以及客户经理的代销行为是否合规。如果对银行代销PE进行一刀切,完全禁止银行代销PE,这对于银行高端客户的资产配置会很不利。”一家外资行私人银行的负责人认为。
上述外资行人士称,“从以往理财产品的销售监管来看,银监会是允许银行从事PE产品代销的。而禁止销售PE的这一规定在落实时可能主要是严控分支行和银行员工个人的代销资格,同时要求银行将PE基金的销售对象锁定于私人银行客户,同时确保投资者对风险完全可知。”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目前代销PE是银行代销业务中很重要的一项收入来源。
“大银行往往发行能力比较强,对于基金管理费的分成就较多,最多可能会拿走基金管理费的一半,而发行能力较弱的小银行,分成就较少。除此之外,有些银行还会在后期要求参与基金的分红。”一位PE人士也认为不存在禁止银行代销PE的可能性,而是银监会很可能要进一步严格规范银行PE代销的整个流程。
2012年12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检查代销产品是否通过销售系统实现系统出单和系统管控,是否存在线下销售交易和手工出单情况;如代销产品存在线下销售交易和手工出单,产品是否经过总行批准。
“我们的检查报告已经完成了,也交给了银监会。这次排查很可能仅是代销业务监管加强的一个前奏。我预计不只是代销产品,整个银行理财产品领域将面临一个监管加强的趋势。”一位城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称。
银行理财投资管理办法或出台
理财周报记者采访获悉,对于此次会议上银监会首次明确提出要按照收益类型对理财产品进行分账经营、分类管理的规定,多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赞同。
更有银行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更为准确的是,对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进行分账经营和分类管理。”
光大银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张旭阳称,“因为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而且一个资金方在表内,一个资金方在表外,理所当然应该分类管理运营。”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目前银行理财资金池的风险来自于银行理财的发行模式和管理模式的不协调。银行理财产品是按照预期收益率发行的,而资金池的管理是动态管理,资产池的资产构成和投资标的会不断变化,相应的风险也在变化,而投资者很难知道掌握资产构成及即时的风险情况。
“资金池的动态管理模式应该向净值产品去转型,就是基金的模式,通过价格的波动将风险收益真正地从最初的基础资产投资通过银行的管理人传递给投资者。而静态投资组合的产品应该从发行之初就告诉投资者具体在投什么产品,投资期间是不能变化的。”张旭阳称。
而对于资金池的规范,直接体现在监管层对于投资端规范的变化上。张旭阳表示,“今年,监管层对银行理财的投资端规范的约束很可能会强化一些。银行业目前的个人理财管理办法主要是对理财产品销售方面的约束,一直以来没有专门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端进行约束。”
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之后,监管层就开始起草酝酿针对规范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而在目前的监管加强的形势下,银监会今年推出投资管理办法的可能性正在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