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监管“三指引”新三板挂牌公司达200家
为保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监管办法》)顺利实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公布《监管办法》的配套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保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监管办法》)顺利实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公布《监管办法》的配套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信息披露指引。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定向转让说明书不再分别出台专项文件,而是统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最低标准。指引主要规定有: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产品、财务状况;年报和半年报的披露内容比照进行;公司可以自主约定和选择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和董监高有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第二,申请文件指引。该文件主要规定有: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核准时需要编制和报送的申请文件目录;公司应保证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要保证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程必备条款指引。该文件采用必备条款的形式,内容主要体现《监管办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做具体条款规定,只做原则性要求,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具体落实。
对于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的公司,交易场所可以在上述监管指引的基础上,在挂牌准入、信息披露、章程内容等方面制定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公开转让的公司应当遵守交易场所的规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监管指引的发布实施,不仅有利于落实《监管办法》各项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完善公司治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且对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保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三板进入“2”时代
昨日上午,新三板挂牌仪式在中关村软件广场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了望整合营销传播机构等10家企业在仪式上集体敲钟,正式进入北京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据了解,截至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已达200家。
记者了解到,随着去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一连串新规的出台,新三板有可能成为未来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其对于孵化高科技产业、推进经济转型的作用将会逐步显现,尤其与目前相对僵化、IPO“堰塞湖”现象严重的创业板相比,新三板无疑更具活力。有证券机构预测,未来新三板将形成一个挂牌企业过万家、总市值超过5000亿元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