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体现市场化要求
证监会8日正式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则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2、3号文件,从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方面细化了对于非公众上市公司监管的政策。
证监会8日正式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则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2、3号文件,从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方面细化了对于非公众上市公司监管的政策。与此同时,业内证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也将于本月中旬正式挂牌。
上述配套规则统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最低标准,要求公司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披露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产品、财务状况,年报和半年报的披露内容比照进行,且公司和董监高有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证监会表示,目前阶段,监管指引主要考虑了保障监管工作平稳起步的基本要求,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尽可能降低公司接受监管的成本,使监管指引内容简便易行。证监会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特征,决定了开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必须体现市场化要求,摆脱主要依赖行政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另外,记者从申银万国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有望在本月18日正式挂牌。北京一家券商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很有可能就在本月中旬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