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自贸区框架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日益密切
2012年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十周年。新加坡、印尼、越南、马来西亚、缅甸和泰国是中国在东盟国家开展承包劳务合作的主要国家。11月7日,商务部陈健副部长率团赴印尼与东盟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共同主持召开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2年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十周年。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领导人宣布的一系列倡议得以较好落实,经贸合作成效显著,自贸区建设不断深化,双边贸易稳步增长,双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农业、能源、基础设施、制造和加工业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
一、双边贸易稳步增长
2012年1-11月,中国与东盟进出口总额3599.6亿美元,同比增长9.3%。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1831.3亿美元,增长19.3%,高于全国出口增速12个百分点;进口1768.3亿美元,增长0.6%。目前,东盟是中国第3大贸易伙伴、第4大出口市场和第2大进口来源地。
二、双向投资不断增加
截至2012年10月底,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累计已近1000亿美元,其中2012年1-10月中国对东盟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0.6亿美元,同比增长31.2%。中国对东盟投资领域已扩大到建筑、饭店、电气、矿业和运输等行业,投资形式从直接投资发展到技术投资、BOT等多种形式。中国企业在柬、泰、越和印尼投资建设的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持续发展,入区企业数量和园区产值均实现增长,带动了当地就业和税收收入的增加。
与此同时,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1-10月,东盟对华实际投资61.1亿美元,同比增长15.9%。截至2012年10月底,东盟国家来华累计实际投资761亿美元,占我吸引外资的6%。
三、工程承包合作成果显著
东盟国家是中国重要的海外承包工程市场和劳务合作市场。双方在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加工业等诸多领域正在商谈或建设一批大型合作项目,中方金融机构也为此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融资便利。截至2012年10月底,中国企业累计在东盟国家签订承包工程合同总金额140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917亿美元。其中,2012年1-10月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5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0亿美元。新加坡、印尼、越南、马来西亚、缅甸和泰国是中国在东盟国家开展承包劳务合作的主要国家。
2009年4月,温家宝总理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宣布今后3至5年将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2011年11月,中方宣布追加提供100亿美元信贷(包括40亿美元优惠性质贷款)。截至目前,第一笔150亿美元信贷已基本落实完毕,第二笔100亿美元贷款正在积极落实中。
四、中国—东盟自贸区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
2012年11月举行的第1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上,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部长签署《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第三议定书》和《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货物贸易协议>中纳入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章节的议定书》,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制度框架,有助于确保自贸区各项协议的切实执行,及时磋商解决各方企业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从而为工商界营造更加优惠便利的经营环境。
五、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进入新阶段
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中方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1月7日,商务部陈健副部长率团赴印尼与东盟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共同主持召开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下一步,中方将在《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东盟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委员会这一机制,继续与东盟方开展高效务实、开放性的合作,推进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关系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