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多项措施助力商业银行顺利过渡 资本工具创新将减轻A股IPO压力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资本办法》)即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为推动《资本办法》平稳实施,银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资本办法〉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同时发布的还有《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本报记者 夏 青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资本办法》)即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为推动《资本办法》平稳实施,银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资本办法〉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同时发布的还有《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这是银监会为了减轻商业银行即将面临的资本压力所作出的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资本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对储备资本要求设置了六年过渡期,这一安排是现实的也是有深意的。短期看可缓解资本压力,使银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长期看,银行业将进入战略转型期,中间业务、混业经营等低资本消耗业务占比会逐渐增加,这意味着尽管未来资本门槛不断升高,再融资压力却未必会加大。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顺利过渡,银监会安排“六年两步走”的过渡期分步达标路径。并且为了帮助不同银行达到监管要求,银监会还提出对已达标银行和未达标银行提出差异化要求。对于已达标银行,鼓励过渡期内资本充足率保持在《资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之上;对于未达标银行,要求在过渡期内达到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并制定资本规划,稳步推进资本充足水平的提高。
银监会认为,资本工具创新有助于减轻银行发行普通股对资本市场的压力,丰富金融市场投资品种,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通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将有助于构建银行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充实资本基础,确保商业银行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业内研究员分析,这对于银行业是一个利好,这意味着银行资产的证券化与信贷资产的证券化速度将会加快,有助于增强银行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丰富银行的资本渠道。而且银行资本工具创新一旦成行,A股市场的IPO压力将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