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鼓励银行创新资本工具 缓解资本市场压力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将有助于构建银行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充实资本基础,确保商业银行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新网12月7日电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指导意见》助于提高银行资本工具的质量,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优化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丰富金融工具品种,缓解资本市场压力。
据银监会网站7日消息,为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首先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商业银行是资本工具创新主体原则。二是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坚持先探索、后推广的原则。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资本办法》。《资本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指导意见》是《资本办法》的配套性政策文件,旨在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工具创新,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资本办法》的平稳实施。
一是有助于提高银行资本工具的质量,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资本办法》根据巴塞尔Ⅲ的规定,严格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有助于增强银行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
二是有助于优化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资本结构。过于单一、资本补充渠道狭窄等问题,银行资本补充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留存、发行普通股和少量次级债券。通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将有助于构建银行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充实资本基础,确保商业银行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有助于丰富金融工具品种,缓解资本市场压力。鼓励国内银行在境内外市场发行各类合格资本工具有助于减轻银行发行普通股对资本市场的压力,丰富金融市场投资品种,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推进资本工具创新的工作要求:一是商业银行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审慎制定资本工具发行方案;二是明确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资本工具的发行机制;三是银监会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及市场机制建设,为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要求商业银行发行的非普通股新型资本工具应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满足上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