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期货业变革创新 提升中国金融中心地位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表示,在当前期货市场发展的迫切形势下,应加快期货立法工作的开展,尽早推出《期货法》。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应尽快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审批制度。
本报见习记者 王 宁
昨日,在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深圳市政府共同主办的“2012年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表示,期货市场应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国民经济的作用,在增强市场的定价能力和话语权基础上,更好地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定价和金融中心地位。
他表示,要从四方面加快期货市场的改革与创新:一是要加快品种创新步伐,构建多样化的产品机制。 二是要积极推动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促进场内与场外协调发展,要充分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前提下,加快衍生品场外市场的研究,解决标准化与个性化的矛盾问题,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三是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善投资业结构。 四是要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国际经营能力,稳妥有序的推进期货市场的开放,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立起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期货交易与定价中心。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表示,在当前期货市场发展的迫切形势下,应加快期货立法工作的开展,尽早推出《期货法》。目前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和基金等六大金融行业中,唯独期货还没有立法,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一块短板。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因此,加快期货市场立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推出《期货法》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应尽快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审批制度。在市场发展背景下,期货行政审批制度在不断完善中已相当成熟,但新品种上市审批制度还较为繁琐。目前,一个新品种上市行政审批的链条太长,从交易所调查研究到上报证监会,再到部委审批,最后将结果反馈到证监会,所有程序走完耗时几个月,对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暴露无遗。因此,与时俱进、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的审批程序有必要简化,即:除证监会外,其他部委不再参与期货新品种上市审批,把审批权、选择权还给市场,待各种条件成熟,把这项改革落实下去,可有效提高各项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