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放行在即 期货公司积极谋划子公司经营
根据近日下发到期货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草案)》(下称《指引》),允许设立子公司的期货公司的分类评级要求,由之前相关征求意见稿中的BBB级调降至B级,这意味着更多期货公司将有资格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多数市场人士认为,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从利用自有资金为现货企业开展仓单质押开始。
根据近日下发到期货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草案)》(下称《指引》),允许设立子公司的期货公司的分类评级要求,由之前相关征求意见稿中的BBB级调降至B级,这意味着更多期货公司将有资格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如何定位,成为许多期货公司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先行者”以期现结合业务为主
据记者了解,此前,一些期货公司已经借助其关联现货公司,对风险管理和期现结合业务进行了尝试。这些关联公司,有的是期货公司股东设立的,与期货公司构成“兄弟”关系, 比如由新世纪期货两家股东单位联合成立的新世纪实业,由浙江大地期货股东设立的杭州济海投资等;有的则是期货公司直接参股的,如浙石期货与其股东共同成立的哲实实业贸易公司,永安期货参股的中邦实业等。
“子公司要想生存下来,必须具备独立盈利的能力,而不是依赖股东支持。”一家期货公司的关联公司负责人表示,未来,期货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帮助现货企业实现贸易利润来获取报酬,而不是收取咨询费用和通道费用。
据这位关联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从事期现结合业务已经9年,以套利交易为主,交易模式从最初的基于仓单的期现套利发展到基于统计分析的跨期、跨市场套利以及基差套利。在他看来,现货企业的需求是多样化、个性化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期现结合等风险管理业务,首先要深入梳理现货企业的需求,“只有了解了需求,才能为企业提供帮助”。
子公司业务未来将更多样化
一家有关联现货公司的期货公司高管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只要前述试点政策能够成行,他们就会考虑回购关联公司,将其作为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经营。
这位期货公司高管表示,目前关联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与一些贸易公司合作,捕捉期、现货市场之间的价差交易机会,未来的子公司肯定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但对于具体增设哪些业务,还要等待《指引》及其相关细则正式出台后才能确定。
多数市场人士认为,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从利用自有资金为现货企业开展仓单质押开始。其原因是,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交易所监管仓单的安全性可以保证,而期货公司作为交易通道的提供者,可以对质押货物的套保操作进行有效监控,仓单质押的风险能够被降到最低。
“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相关事宜,我们非常看好这一业务的发展空间。”一家期货公司的研究所所长告诉记者,他们正在考虑怎样搭建子公司的架构。“初步考虑子公司交易部门的设立将参考期货公司资管部门的架构,以现有人员为主,同时引进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人才。操作则以量化为主,并计划引入台湾地区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