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成:发展能源虚拟金融是能源金融化的必经之路
能源产业与金融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能源与实体金融结合,即承接金融贷款,同时向金融机构存款,接受银行业的结算服务,包括有限地吸收金融企业股份,是显性化的结合;二是虚拟的结合,比如能源期货市场、投资基金交易市场等。
何志成(经济学家)
能源产业与金融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能源与实体金融结合,即承接金融贷款,同时向金融机构存款,接受银行业的结算服务,包括有限地吸收金融企业股份,是显性化的结合;二是虚拟的结合,比如能源期货市场、投资基金交易市场等。虚拟能源金融包括能源实务、期货、债券、汇率、利率、股票以及相关衍生品等金融资产的套期保值交易、组合投资对冲交易,还必须包括可控的投机交易。在国际主流能源市场上,由虚拟金融市场所推动的虚拟能源交易量远远超过实体金融与实体能源的交易量(结算量)。
不过,从全球能源产业的发展轨迹看,起初都强调与实体金融相结合,起步阶段都是靠银行业贷款推动。我国更是如此,能源企业使用的贷款量或曰总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占比是非常高的,商业银行为能源企业提供了贸易融资、汇兑结算、利率和汇率风险等多个层面的支持。但这仅仅是起步阶段,从实际情况看,片面地强调能源金融的实体化,不向更高的台阶过渡,只能说能源产业的市场化才走了一半。
为什么要发展虚拟金融能源产业?就是要减轻实体金融的压力,同时逼迫能源产业走完全的市场化之路、创新之路。发展能源虚拟金融是我国能源金融化的必经之路,而所谓虚拟化的能源金融之本质是市场化的能源金融。要让创投企业参与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但不能没有退出机制。“股权交易”和“原油期货”就是最典型的虚拟能源金融产品,它们就是大众金融,是退出机制。有了它们,全民都可以参与,全球企业都能参与国家(银行)将卸下风险重担。
当然,原油期货等虚拟金融产品也孕育着很大的风险,期货市场一旦被虚拟金融巨鳄所操控,一定会产生“虚拟价格”,会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虽然期货市场的建立初衷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是,不能因噎废食。中国能源金融的发展可以参考钢铁产业模式,即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都可以建设钢铁厂,并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钢铁贸易、钢铁期货和铁矿石期货交易,形成一个巨大的钢铁(能源)产业链,通过庞大的市场参与群体去规避巨大的市场波动风险。
中国能源金融的出路很可能要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这个起点不仅要高于很多发达国家,而且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同时进入虚拟金融领域,反而会降低市场波动率,降低总体风险度。
大力推进传统能源投资靠实体金融“不给力”,发展新能源,靠实体金融也未必可行。在未来中国的能源产业发展中,将有大量的能源企业面临重组和布局调整。而我国银行业对能源产业的贷款增量空间已经不大,更何况银行间接融资市场不适宜风险投资,股票市场又如此低迷。必须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以让大众参与的新能源虚拟金融体系。比如,原油期货、焦炭期货,这些传统能源的虚拟金融市场是一定要建立的,但绝不可到此为止。要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并以这个基金为“标的”建立全新的期货市场(可自由出入,自由买卖)进行国际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