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江苏质检回应"骗补" 称黄鸣证据不足
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日出东方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以备执行2012年8月1日的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时期能效等级》标准。日出东方公告中还指出,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标准启动后,行业内有些企业始终持有不同意见,对此准备不足。
分析人士认为,从产业层面上来看,需要像黄鸣这样敢说的人,但对于上市公司则不太公平
日前有消息称,“节能惠民补贴工程”总补贴额为265亿元,其中仅太阳能热水器一项便高达40亿元。
毫无疑问,所有置身于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人都会垂涎于这个“大蛋糕”,但其中不仅包括此前被质疑“骗补”的上市公司——日出东方,也包括以“揭露行业潜规则”为由,“炮轰”日出东方及江苏省检测院太阳能检测中心的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
10月15日,黄鸣于山东德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首度公开质疑“节能惠民工程”中,江苏质检院在短时间内为日出东方出具100多份产品检测报告的可能性。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对“检测效率”的质疑已经上升到了“骗补”的高度。
此后3天内,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下,“骗补门”不断升温进而发酵,以至于日出东方在刚刚发布《关于入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目录公告》后又紧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早在2012年5月,便“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且公司“目前还未有一台产品获得国家补贴款,骗补之说完全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顺利推进实施”。
对此,日出东方董秘刘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间表示,“那些捏造谎言的人,其背后的目的谁心里都明白”。
10月18日,黄鸣于个人博客公开发布《质疑40亿惠民补贴“检测门”》一文。文中除仍延续其对江苏省质检院“高效率”的质疑外,却已不再提及日出东方“骗补”之说。
日出东方公开回应质疑
根据日出东方《澄清公告》的介绍,2009年3月,国家太阳能标准委等部门在武汉召开了《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能效等级标准》的第一次启动会;此后,经过一系列研讨,强制性国家标准GBH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发布。
据悉,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终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而2012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的政策”正式发布。
日出东方通过公告表示,公司自2009年的武汉会议后,即开始着手能效等级产品的研制及内部检测工作,多年来,在研发、技术改进、检测手段等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口了行业内首套太阳能模拟器、太阳能系统检测设备等先进研发检测设备。公司的技术中心于2010年被国家五部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检测中心也于同年被认定为“CNAS实验室”。
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日出东方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以备执行2012年8月1日的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时期能效等级》标准。而至2012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政策正式发布时,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
日出东方公告中还指出,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标准启动后,行业内有些企业始终持有不同意见,对此准备不足。而日出东方等行业内企业,为满足国家能效等级标准进行了充分准备,并积极参与国家推出的节能惠民工程。
黄鸣质疑证据不充分?
事实上,10月18日,黄鸣于个人博客公开发布的《质疑40亿惠民补贴“检测门”》一文已不再剑指日出东方,但其仍坚称“一份正规的、有效的报告至少需要5至7天时间。任何一家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一次检验几十款太阳能产品”。
由此,黄鸣质疑:江苏企业在第一轮惠民补贴中标型号中占据半壁江山,是由于江苏省质检院的“高效率”,并调侃称,除非“江苏省检测院太阳能检测中心检测水平、检测能力已居检测行业之首,或在该检测中心检测的企业和检测中心具备未卜先知的能力”。
对此,江苏省质检院公开回应称,该院现有太阳能热水器检测固定工位14个、活动工位5个,每天可出具19台热水器的热性能数据。从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该院开展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的3个月中,至少有41天的气象状况(不含符合气象条件但该院未做热性能试验的天数),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按有效检测天数计算,该院具备出具近779份热性能数据的检测报告的能力。实际情况是,该院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
公开测算数据显示,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每年可拉动市场消费4000-5000亿元,可实现节电7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1500万千瓦燃煤电厂。到2012年,预计可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30%以上,根本改变我国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较低的局面。
而对于这场黄鸣与日出东方间,由“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展开的“口水战”,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我们应该肯定这是一项利好民众又利好产业的双赢政策。当然,谁也不敢保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绝对不存在纰漏。但与此同时,站在维护大局的基础上,公开发表一些言论显然应该具备更充足的证据”。
不过,另一位券商分析师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产业层面上其实很需要像黄鸣这样敢说的人,寻找证据也是有关部门调查的责任。只是这对于公众性的上市公司不太公平”。《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