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将于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稿。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向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回顾总结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指出,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要继续扎实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会议同意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稿提交党的第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