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中国―东盟应多角度推动金融业各领域合作
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区域内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协调各方的处置行动,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新华网南宁9月23日电(记者 闫祥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南宁举行的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表示,为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职责所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多角度推动金融业各领域合作。
在深化金融合作领域:一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金融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中国-东盟银联体”作用,加强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合作,支持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业务创新,通过业务联动提升区域内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的覆盖面,着力提升在农业、中小企业、消费、民生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从而使区域内金融消费者都能切实享受到地区合作发展的成果。
三是探索建立区域内信息共享和金融智力合作机制。通过建立中国―东盟金融业信息共享机制,为区域内金融机构全面、及时掌握跨境企业整体的信用情况提供便利。通过建立区域金融人才培训基地等形式,推动开展金融智力合作,为深化区域内金融合作提供人才保障。
在深化金融监管合作领域:一是完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监管当局间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在重大问题上的政策协调和监管一致性,逐步在中国―东盟区域内建立起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二是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区域内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三是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协调各方的处置行动,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四是积极参与构建全球多极化制衡体系,推动国际金融改革,为以中国和东盟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争取更为有利的国际规则,共同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审慎风险管理和金融稳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