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文辉:乳品行业应避免恶性竞争 产业链亟待整合
日前,有企业家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十八次年会上呼吁,乳品行业应避免恶性竞争,否则不仅会对奶价产生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奶农掺假行为。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奶牛的专业化、集约化饲养,在乳品企业和奶农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机制。
日前,有企业家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十八次年会上呼吁,乳品行业应避免恶性竞争,否则不仅会对奶价产生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奶农掺假行为。业内人士的上述呼吁,值得关注。
我国是世界乳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前几年少数乳品企业的质量问题,引发消费者对国产牛奶不信任,成为当前困扰乳品业健康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针对上述情况,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关口前移措施,通过建立规模化牧场,推进奶牛集约化养殖,以确保奶源安全和对乳品质量的掌控。笔者以为,在当前奶牛养殖规模化和乳品生产一体化大举推进之际,乳品企业应关注扩张中的潜在风险。
现代牧场具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特征,企业规模化经营需要不断化解一系列风险和难题。一是技术与资本风险。牧场的复杂性不亚于小城镇,设备设施、软件硬件等缺一不可,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面临诸多现实考验。二是牧场的环境承载能力。拥有万头奶牛养殖规模的牧场,是国内一些乳品企业建设自有现代化大牧场的基本目标。但现实是,我国绝大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已然很大,即使是实行集中圈养,万头奶牛也需要大量的土地种植饲料予以支撑,这种超大规模牧场的资源环境需求目前很难满足。三是社会责任问题。现在,很多地方的规模化经营是以资本替代人力来实现的,从而对分散化的奶农养殖模式形成明显的“挤出”效应。如果过快推进养殖规模化,片面追求速度,忽视保障规模化进程中散户奶农的利益,“挤出”效应的副作用将会很大。
基于上述考虑,有必要指出,由于我国耕地资源稀缺、草原辽阔但产草量低,就现阶段而言,以散养方式为主的原奶生产模式仍然具有客观必然性和经济合理性,在一定时期内,规模化牧场不可能完全替代散户奶农。特别是当前,我国乳业产销组织结构大多以松散契约来维系,尚缺乏对诚信缺失及投机行为的有效监督与约束,即使实行规模化生产,也仅仅是单纯的数量扩张,一旦出现诚信缺失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其危害及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更大。因此,有效控制和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既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奶牛养殖规模化和乳品生产一体化之路,更要重视乳品产业组织结构与模式的变革,引导和激励散户奶农与乳品企业形成休戚与共的经济联合体。可以从组建和加强诸如奶业合作社、奶业协会和专业服务组织等方面入手,让乳品产业链上的各产销主体共同参与产业链整体利益的分配,减少各环节之间的交易成本与风险,形成接连有序、利益分配合理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是加大对奶农规模化养殖的组织力度,鼓励发展由奶农投资入股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是乳业产业化的良好组织载体,是乳品产业链中连接奶牛养殖户与加工企业的纽带,它把分散经营的奶农通过交换联接,产生规模经济,农户得以分享规模效益,从而有效地提升乳业整体水平。奶农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奶牛入股,进入各类乳业合作经济组织,如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牛奶销售合作社、奶牛改良合作社等,他们既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供应商,有助于提高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和话语权,从而在乳业上下游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奶牛的专业化、集约化饲养,在乳品企业和奶农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机制。应鼓励发展家庭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与乳品企业签订长期、稳定的原奶收购协议,乳品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平等的、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三是加强产业链建设,让奶农参与到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在国外,乳业已形成上下游一体的产业链,奶农能够通过产业一体化分享加工环节的利润。同时,也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考虑相应的政策补贴。
四是加大乳业规模化进程中对奶农的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应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产业链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要努力化解奶农发展规模化面临的资金困难。在可能情况下,应考虑将奶农吸收转化为养殖环节的产业工人。
总之,如果通过变革目前粗放的产业组织和运营模式,加强上下游供应商的利益纽带关联,能够使乳品生产企业稳定、可控;如果提高乳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能够使分散的奶农以参与乳业规模化为契机获得稳定的养殖收入,那么,不断扩大的国内乳业就会成为真正的富民经济。
(本文执笔:车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