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十二五”目标出台
《规划》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日前获国务院批准,于9月17日正式发布。《规划》指出,目前,中国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显著提高。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卓哲)《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提出金融业发展指标:“十二五“时期,预计中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将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提升至15%以上。
《规划》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日前获国务院批准,于9月17日正式发布。
《规划》指出,目前,中国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显著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大型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创新发展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制度基本建立。
《规划》分为九章: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布局,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创新,加快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改革攻坚,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互利共赢,深化金融对外开放;强化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夯实基础,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规划》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体制,形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开创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
《规划》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是“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于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十二五”时期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