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监局力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提升”
一方面是小微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生存难”、“发展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议价权”的提升,惜贷、挑客户的情况比较严重。
新华网广西频道9月10日电(记者 何丰伦)一方面是小微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生存难”、“发展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议价权”的提升,惜贷、挑客户的情况比较严重。
记者近日从中国银监会广西银监局获悉,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难题,广西银监局以“监管之鞭”强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稳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机制建设,广西范围内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力实现“三提升”。
“截至2012年6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考核目标。“中国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副局长郭鸿向记者介绍了三个“硬数据”:
一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91亿元,比年初增长11.5%,较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幅10.19%高出1.31个百分点。
二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贷款增量。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2012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329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4亿元。
三是实现时间过半、承诺目标完成过半的目标。截至2012年6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新增329亿元,完成年初承诺小微贷款新增570亿元的57.72%,其中柳州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8家机构均已完成全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承诺目标,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广西银监局还对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不升反降的5家机构进行了点名批评。这5家机构分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星展银行南宁分行、南洋银行南宁分行。
广西银监局将组成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督导,督促其改进工作方式及方法,确保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
郭鸿透露,2012年下半年,广西银监会还将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推进力度,采取四大举措:
——处理好“四个关系”,扎实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必须认清“四个关系”。服务小微企业与支持实体经济的关系;服务小微企业与银行战略转型的关系;服务小微企业与加强风险管理的关系。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年度目标。各机构在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可能会存在很多困难和阻碍,关键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积极向总行反映,积极转变发展思路,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创新方法,可利用平台类贷款收回的规模,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上半年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机构要认真查找原因,确保三季度、四季度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强化信贷管理,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质量。考核既要“保量”也要“保质”,各行要有效防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努力做到严格市场细分,对小微企业市场及客户应进行必要的细分,制定市场策略,研究种类中小企业客户群的特点、经营规律和风险特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落实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要有选择地扶持。各行应选择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具有地方特色,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对于小微企业法人人品好、信用记录好、产品销路好、抵押担保值高的小微企业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议、优先审批,做到扶优限劣。
——加大产品创新,避免同质化竞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变 “求大求全求快”的偏好,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和经营文化,尤其要针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居民消费等领域的特点开展本地化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多样化、综合化需求,伴随客户共同成长。同时要注意成本控制、坚决整治不合理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