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将不需再缴费
记者胡建辉 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本报讯 记者胡建辉 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参加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后可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报销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指导意见要求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要求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未经批准不得发行教辅
本报讯 记者胡建辉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发出紧急通知指出,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通知要求,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销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或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不合格教辅材料要全部召回销毁。严禁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有关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严查出版物市场,特别是要严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问题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严格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
海南明确网吧侵权标准
本报讯 记者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余德厚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审理网吧侵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统一确定了网吧侵权诉讼主体、侵权行为、公证证据的审查和采信、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数额和范围及其他相关问题等六个方面的认定标准。
《意见》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网吧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其局域网服务器供用户在终端计算机上点播的,该行为构成对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且对侵权的认定主要包括局域网侵权、互联网侵权、网吧和第三人共同侵权三种情形,基本囊括了网吧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形式,确定了统一的侵权认定标准。还规定,根据侵权程度可综合考虑判决网吧就每部影片或整部电视剧在2000元至5000元范围内酌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