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道德股市”的误区
用市场的观点看问题,无论投资还是投机,都只有合法不合法合规不合规的比较,而没有道德不道德之分别。越治越乱的中国股市,与其说是市场化不像市场化、法制化不像法制化,不如称之为充斥着形形色色之 “道德说教”的“道德股市”或者更恰如其分一些。
用市场的观点看问题,无论投资还是投机,都只有合法不合法合规不合规的比较,而没有道德不道德之分别。资本市场从来就不会为所谓的道德不道德所感动,而投资者却总是不得不为市场的有效率或无效率埋单。
越治越乱的中国股市,与其说是市场化不像市场化、法制化不像法制化,不如称之为充斥着形形色色之 “道德说教”的“道德股市”或者更恰如其分一些。“道德股市”是一个伪命题,是中国股市之所以越治越乱的思想根源或制度根源之一。
十多年前,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抛出“赌场论”的时候,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对股票市场规范的关注,触痛的不是以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为背书的圈钱寻租体制,而是资本市场投资活动的基本运行模式。投机和监管的讨论至今犹自没完没了,而吴老先生所憧憬的建立基于规则的市场经济体制,或者称“法治的市场经济”的理想模式依然无影无踪。当初他所深不以为然的黑幕重重的中国股市,如今除了“半统制、半市场”,还是“半统制、半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赌场论”大讨论之后的中国股市,尽管强化了行政监管这种准司法的执法形式,而且在IPO审核体制的推动下,许多方面的制度建设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或细化了合规性方面的有关要求。换言之,从表面上看起来,大讨论以后的中国股市似乎比过去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和市场中介的诚信和道德建设。但是,一个圈钱的股市有什么道德可言?在“重融资轻回报”的市场条件下,最大的不道德恰恰不是别的,正是IPO的这种只知道一味地为融资服务,和司法和监管体制一仍其旧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无动于衷。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审核和行政监管形而上的所谓诚信建设或道德治市,无非只是方便了形式主义的“对号入座”而已,实际上不仅防止不了造假作弊行为的发生,对于企业法人和市场中介机构信用的道德保障作用也十分有限。也就是说,“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补丁叠补丁,骨子里并不是规范和匡正那些已经和正在从IPO市场撷取巨大利益的既得利益者的行为道德,而是为他们的不道德披伪装打掩护的。就连吴敬琏老先生最近也不得不不无遗憾地指出:“在证券市场的监管中用实质性审批取代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严格执行,滋生了种种弊端”。 “用行政命令的个案干预取代合规性监管,这也为寻租提供了方便之门”。
无可否认,中国股市眼下的市场监管,在许多的时候许多的方面也确实比过去显得更前卫更激进。不过,由于这种前卫和激进不仅超越了有些人意志挂在嘴边的市场化,反而常常一不小心就卷入了行政干预的漩涡,人们不能不问个明白的是:那些层出不穷的停牌规则,随心所欲的不对称涨跌停板限制,以及朝令夕改的退市制度,打击的究竟是谁,保护的又是谁?
事实上,每一次行政干预的伸手虽然无不打着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名义,而备受打击的常常未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的作案者或操纵者,而是被陪绑被连坐的散户弱势群体。当超募有理,造富有功,变脸无罪,退市不赔,而包括打新、炒新在内的投资活动通通等于投机,投机牟利等于犯罪的时候,市场逻辑的纠结,是非黑白的混淆,简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索罗斯认为,视金融市场为 “不道德”,会妨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否认它的一个最主要性质——即它们是“超道德”的,而“超道德”会使金融市场更有效率。在笔者看来,“超道德”的说法监管有点玄,但换成“超脱道德观念”的市场规则也许就大差不离了。按照我们老祖宗的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说的应该也不是世俗所谓的“道德观念”,而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市场规则。
“道德股市”说即使说不上阴谋,至少也是一大误区。堪称全球独一无二的以打击投机为己任的行政干预更是市场监管误区的误区。用市场的观点看问题,无论投资还是投机,都只有合法不合法合规不合规的比较,而没有道德不道德之分别。资本市场从来就不会为所谓的道德不道德所感动,而投资者却总是不得不为市场的有效率或无效率埋单。诉诸道德愿望或者行政力量来左右股市,通常只会改变短期的波动,并不能逆转长期趋势,反而将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从而常常成为一部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人有可能通过另一部分人之不对称利益损失轻而易举地获取巨大不当利益的重要原因。
令人不能不遗憾的是,现在无论是主张救市还是反对救市的说法,往往还在津津乐道地拿道德说事,而忘记了对于一个正在失去效率的市场来说,离开了投资者的参与,什么都是谈不上的。低迷到了不能再低迷的中国股市,当前比什么时候都更为迫切地需要走出 “道德股市”的误区,否则,任何初始愿望再善良再美好的 “道德说教”最终也无不将沦入 “道德杀人”的历史轮回。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正摆在大家面前血淋淋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