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据外汇局统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由过去的19小项简化为4小项,共废止了116件与贸易外汇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革的效果,外汇局指出银行贸易收付汇效率显著提高,银行柜台办理收结汇业务由平均每单26分钟缩短为9分钟,售付汇业务由平均每单23分钟缩短为6分钟。
“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实施一个月来已初见成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网站昨日刊登文章,对货物贸易改革的效果进行了首次表态。
早在2011年12月1日起,外汇局联合其他部委曾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今年8月是该试点成果正式推向全国。
对比上世纪90年代初延续而来的,对企业实行了进出口货物流与资金流逐笔对应、现场核销的管理制度,此次改革主要从收付汇、报关等方面简化了进出口流程。
改革后,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正式取消,放开了合规企业出口收结汇额度限制,对贸易信贷用事后的动态监测替代事前比例管理,并允许合规企业凭真实需求提前向银行购汇,同时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和申报出口退税时均不再提供核销单。
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指出,原来的外汇管理体制在对外贸易规模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已让外汇局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我们的储备资产规模和管理水平也能够承担得起实施这样一项改革的风险。
据外汇局统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由过去的19小项简化为4小项,共废止了116件与贸易外汇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对于改革的效果,外汇局指出银行贸易收付汇效率显著提高,银行柜台办理收结汇业务由平均每单26分钟缩短为9分钟,售付汇业务由平均每单23分钟缩短为6分钟。企业对外贸易收付汇时间明显缩短,投入贸易收支业务的人力资源减少了三分之一。
“平均每家企业每年因此节省的工资费用可达7万余元,东部发达地区大型企业甚至可节省20多万元,降低了企业进出口经营成本,有利于提升外贸竞争力。”外汇局表示。
“改革才出炉1个多月时间,全部的改革成效尚无法完全显现,但这样的改革对于企业减少成本特别是减少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将非常明显,尤其中小企业。”梅新育说,“其次这也是在我国当前劳动成本等各项成本提高的情况下,提高行政公共服务的效率,增加国际经济竞争筹码的举措。”
另一方面,尽管货物贸易程序有所简化,但改革中外汇局已通过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了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防控。
“改革后,占全部企业95%以上的守法合规企业充分享受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政策的便利。”外汇局称,“另一方面截至2012年8月末,全国超过1500家‘空壳企业’被注销名录;近700家存在异常情况或涉嫌逃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