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中国支持贸易"稳增长" 新政实施一月初见效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3日表示,中国支持贸易“稳增长”的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已初见成效。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中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中新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魏晞)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3日表示,中国支持贸易“稳增长”的新政实施一个月以来,已初见成效。
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中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简化流程”,一举改变了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对企业进出口“逐笔对应”、“现场核销”的制度。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由过去的19小项简化为4小项,共废止了116件与贸易外汇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3日表示,改革实施一个月以来,在便利贸易活动、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经显现。由于流程简化,企业员工往返外汇局、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大为减少,平均每家企业因此节省的工资费用可达7万余元人民币,东部发达地区大型企业甚至可节省20多万元,降低了企业进出口经营成本,有利于提升外贸竞争力。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此举也加强了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防控。外汇局称,借助信息化手段,筛选存在异常的企业,通过动态监测、现场核查、分类管理,对少部分存在可疑或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实施“精准打击”。截至2012年8月末,中国超过1500家“空壳企业”被注销名录,近700家存在异常情况或涉嫌逃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限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