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及内蒙古地区跨区域大通关启动
日前,在“2012年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上,哈尔滨海关、大连海关、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沈阳海关、长春海关共同签署了《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海关合作协议》。
黑龙江日报讯(骞壮 刘云梦 记者曲静)日前,在“2012年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上,哈尔滨海关、大连海关、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沈阳海关、长春海关共同签署了《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海关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将进一步加强各海关监管资源的优势互补,优化东北地区国际贸易环境,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合作协议》签署后,六家海关将积极研究推动区域海关执法统一性建设,实现区域执法联动,促进区域执法统一,为区域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实现区域内企业的分类管理标准化,实现企业分类结果的互认,使信誉良好的企业更好地享受区域内的通关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转关货物的“应转尽转”,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效,发挥大连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地理禀赋和政策优势,支持东北腹地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及保税服务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风险信息和情报的互换和执法互助工作,加强打击走私合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口岸贸易环境。今后各方将加大对东北及内蒙古地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积极培育区域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发展,扶持区域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依据《合作协议》精神,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各直属海关将着手建立关际合作评估制度。(编辑: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