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署投保协议:双向促进,减少限制
两岸商谈已久的投保协议昨日终于签署。下午,双方共同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下称“投保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施颜祥对投保协议评价很高,认为该协议是制度化帮助台商解决问题的机制,是好的开始。
两岸商谈已久的投保协议昨日终于签署。受此利好,昨日台股放量大涨113.9点,成交额超过千亿元新台币大关。而大陆企业家亦认为,协议将有助于陆资进入台湾。
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两会第八次会谈,就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海关合作议题进行了商谈,并且回顾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会已签协议执行情况。
下午,双方共同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下称“投保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投保协议正文共18个条款,重点包括投资待遇、透明度、逐步减少投资限制、投资便利化、征收、损失补偿、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争端解决、投资商事争议等内容,而附件则对投资补偿争端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认为,投保协议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有效保护,既体现了投资保护的传统内容,又作出了符合两岸特点的灵活处理和适当安排;二是双向促进,协议尽可能体现了相互促进投资的原则;三是减少限制,以达到促进双向投资的目的。
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施颜祥对投保协议评价很高,认为该协议是制度化帮助台商解决问题的机制,是好的开始。此外,他还希望今年底前能完成服务贸易协议,明年谈完货品贸易与争端解决协议。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副教授李保明指出,随着台商进入内地内需市场,在与超市、大卖场打交道中会遇到系列商业纠纷,比如对付款条件及时效都存在信用风险引发纷争的可能。不过,仲裁机构的仲裁能力和数量是否准备充分及仲裁决议执行力还有待观察。
北控集团台湾京泰发展公司董事长雷振刚8日在第三届“两岸和平创富论坛”建议:台湾应进一步开放允许陆资投资的产业范围,加快政策配套进程,对陆资给予税收优惠,放宽陆资对投资项目持股比例的限制;加快建立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兑换和直接结算的机制,成立在台陆资企业协调机构,解决影响陆资人士在台生活的实际问题。
投保协议签订后,两岸经贸活动有望进一步加速。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7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558.1亿美元,台资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4.6%。
台湾股市对陈江会和投保协议的签订报以热烈的“涨声”。昨日,台股大涨113.9点,以7433.7点报收,成交量亦达到1077.69亿元新台币,这是2012年5月2日后,台股交易额首次迈过千亿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