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泄漏3.2万客户资料 非操作失误
近日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因将万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违规提供给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江苏银行副行长董秘朱其龙并未否认此事只表示事情敏感不便发表意见
近日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因将万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违规提供给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江苏银行副行长董秘朱其龙并未否认此事只表示事情敏感不便发表意见
根据央行上海分行调查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在今年月月期间凭借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宜信公司提供的授权查询书在未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查询了万余人个人信用报告并将部分查询结果提供给宜信公司影响涉及全国多个地区
据了解宜信公司是国内一家PP贷款平台旗下拥有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其中宜信财富负责替资金供给方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宜信普惠负责将债权合同包拆分给资金供给方
一位曾经在宜信工作的客户经理称我那个团队大概有个同事我尝试过电话销售一个星期当时我们的经理告诉我们这些客户的号码都是从银行或者其他机构花钱买来的
一下子查询了万余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将部分查询结果提供给宜信公司作为对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银行此举对银行信誉和客户对银行信心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是否可能是银行职员操作失误导致信息泄露?按照常识推断如果是个别的信息泄露是有可能的但有这么多信息被泄露几乎肯定就不是操作失误了
江苏银行此举让我们对银行不由得产生怀疑虽然此次泄露的是个人信用信息但众所周知银行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同样会轻易获得大量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话家庭住址个人贷款记录年收入等在内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和各类衍生信息就个人信用信息而言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保证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只有得到内部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个人信用报告不得将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下列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显然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泄露客户信用信息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银行客户的资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基金公司可以查信托可以查还可以卖给第三方牟利此次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的违规行为虽然只受到了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的处罚但银行自身的信誉却让我们怀疑是否意味着银行信息保密意识薄弱管理制度漏洞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