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民企境外投资念“松箍咒”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12年7月1日起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为国内的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念了一道“松箍咒”。
近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
依笔者之见,此举无异于为国内的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念了一道“松箍咒”。
作为当今世界上的贸易大国,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有目共睹,但迄今为止,中国这个贸易大国却并不是投资大国。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从最大限度参与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的需要出发,不仅要重视商品输出,而且要更加重视资本输出。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于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来说不可或缺。
截止到2011年年底,中国的境外企业已经有18000多家,在外人员约120万人,境外资产总量超过1.5万亿美元。
从近一段时间来看,中国开展对外投资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
固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增加了中国对外投资的难度系数与风险系数,如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预期、中东北非政局动荡带来更多的投资风险、一些国家对中国实行投资保护主义等,但不可否认,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步子迈不开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必须看到,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对外投资而言,在对外投资主体中,民营资本的比重已经接近70%。尽管在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不少,但投资规模大的企业并不多。
虽然中国国有企业的“个头”大,对外投资的“胃口”自然也会更大一些,不过,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受到的约束过多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即使在中国国内,民营企业也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而在海外进行投资,民营企业要想获得国内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近年来,中国国内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难题日益凸显。按照2009年颁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近年来仅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不难看出,要想打破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瓶颈,在放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方面到了该念“松箍咒”的时候了。
也许有人会说,放宽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融资限制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并不容易,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最大的问题是赔了怎么办。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笔者对此也有同样的担心。不过,进行投资就会存在发生风险的概率,而民营企业针对对外投资加以风险控制不一定就难于上青天。
就境外投资而言,融资支持不应该将民营企业向后排。迄今为止,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成功例案很多,但失败的例案也不少。
然而,能到境外进行投资的民营企业都具备一定的实力,况且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会很慎重。没有较大把握,这些企业是不会冒险到国外投资的。
也要看到,此番国家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也是一种与时俱进。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由实物出资向资本投资演变,投资方式开始从创办企业等实业投资向跨境参股、并购等资本运营的方向发展。
客观上讲,这些投资方式的变化无论对国有企业还是对民营企业来说并无明显差异,解决境外投资的融资难题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来说同等重要。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发布之后,企业对外投资获得的金融支持会更有力度。
《通知》要求,将取消境外放款资金购付汇及汇回入账核准,允许境内企业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简化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回管理,企业可以直接将境内外汇贷款用作境外放款。
不难看出,《通知》的上述要求从放宽与简化两个方面为企业“走出去”念了“松箍咒”。这些举措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释放出的都是稀缺制度资源,可以说是雪中送炭。
笔者认为,一般说来,“宽”与“松”这两个字是不可分的。不过,国家放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限制并不等同于放松外汇管制。
“宽”与“松”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此处的意义却大相径庭,前者意味着为民营企业开展对外投资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后者则意味着疏于监管。
笔者以为,对于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国家越是放宽融资来源,对于境外资金的监管就越是不能够放松。从这个角度理解,放宽与放松又是相互对立的。
总之,对于民营企业“走出去”,中国不仅要在监管层面念好“紧箍咒”,更要念好放宽融资限制的这道“松箍咒”。
白明,现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