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通关水平支持服务桥头堡建设
在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一周年之际,记者就“海关总署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采访了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邹志武。
“海关总署一贯高度重视提高云南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邹志武说,2010年3月,海关总署与云南省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署省紧密合作机制,全面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共同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实施一年来,海关总署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云南口岸布局。2011年海关总署报请国务院批准云南丽江机场、勐康口岸、河口公路口岸正式开放,批准了芒市机场临时开放。二是推行区域通关改革。指导昆明海关与重庆、西安、贵阳等西部内陆海关合作,以西部内陆海关为“属地”、云南为“口岸”,吸引西部企业从云南口岸进出口货物,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三是支持昆明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报税监管场所的建设和发展。四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云南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云南骨干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及产业升级。2011年昆明海关依法审批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5242份,减免税款合计7.6亿元。五是严厉打击毒品、国家战略资源商品等走私活动,维护云南进出口贸易秩序与边疆和谐稳定。六是加强对云南外向型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为云南地方党政宏观决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七是继续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海关特别是与周边国家海关在通关改革、货运监管、打击走私、口岸管理、数据交换、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同提高通关效率,为云南企业“走出去”提供贸易便利与服务。八是支持云南瑞丽—木姐、河口—老街、磨憨—磨丁3对口岸探索完善通关查验模式,为信用评价较高的诚信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支持云南开展国际区域合作,推动昆明—仰光、昆明—河内、昆明—曼谷、昆明—万象货物转口及贸易便利化;推行重点口岸5+2工作制及24小时预约通关,为云南特色农产品以及国家能源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物资设备提供便捷通关服务。
邹志武指出,当前,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各地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口岸开放、支持地方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提出了更多要求。海关总署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不断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在统筹工作全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邹志武说,海关总署与云南省政府正在加紧就“海关支持桥头堡建设课题”进行研究,力争早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层次更高、针对性更强的服务措施,进一步支持好云南桥头堡建设。
谈到云南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前景,邹志武充满信心地说,云南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相信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云南外向型经济一定能得到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