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支持涉农产业协调发展
最近,人行天津分行对辖区河北邯郸、山西临汾、内蒙古赤峰等涉农十大城市的调查显示,银行业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依托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强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协作,实现了银行、企业和重点产业供应链互利共赢,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河北、山西、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大省(区),钢铁、水泥、化工、涉农等产业链条完整、上下游企业联系紧密,具备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为此,10市银行业机构积极筛选、培育相关产业的核心骨干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研究制定配套供应链金融扶持措施。截至今年1月末,10市共有116家银行业机构网点开办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比2008年同期增加49家,增长73.1%;占银行业机构网点总数的3.2%,比2008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10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政策指导,鼓励银行业机构根据产业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贷款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增加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窄的实际,10市银行业机构积极推行应收账款、订单、仓单质押以及保理等融资担保模式,有效缓解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难题,确保整个产业链条的有效运转。截至2012年1月末,10市银行业机构共创新支持供应链发展的融资担保模式36项。
在做好对相关工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同时,10市银行业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引入农业领域,通过开办“协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协会+农牧民+信贷”等融资模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和农牧民的信贷需求,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
10市银行业机构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积极对供应链行业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并采取优惠利率、减免相关费用、加速资金划拨、提供金融顾问服务等多项措施,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截至2012年1月末,10市银行业机构共减免供应链相关企业服务费用0.5亿元,高效划拨相关企业资金457.2亿元,对供应链企业实行优惠利率贷款74.3亿元。
通过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了企业、银行、产业链的共同发展与共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增强了相关供应链产业整体抗风险能力,推动了产业的健康发展。截至2011年末,10市供应链金融业务贷款余额1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8亿元,增长45%;支持供应链相关企业888家,其中核心企业288家,相关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600家,10市重点支持的供应链企业资产总额718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3%。
二是提高了供应链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2011年,10市银行业机构重点支持的供应链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010亿元、利润66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7%和28.2%。
三是拓展了供应链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了企业的发展。2011年,10市银行业机构重点支持的600家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76.3亿元、利润24.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0.7%和58.7%。
四是有效促进了就业,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相关产业链条各环节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金融支持,使相关产业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劳动力吸纳能力大幅提高,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1年,10市银行业机构重点支持的供应链企业吸纳就业人数25.6万人,比上年增加12.2%。
五是提升了银行业机构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2011年,10市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业机构实现利润86.8亿元,比上年增长20.5%,比未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业机构增幅高4.87个百分点;年末不良贷款率比上年下降0.35个百分点,比未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业机构多下降0.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