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禁财险市场不正当竞争
2012-05-09 15:561012
要求各财产险公司全面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确保销售费用据实列支,严禁以不正当竞争形式扰乱市场秩序
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财产险公司全面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确保销售费用据实列支,严禁以不正当竞争形式扰乱市场秩序。
近期,一些财产保险公司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业务规划明显超出市场承载能力及公司实际承担能力,致使财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非理性竞争有所加剧。虚列费用、虚挂中介等传统的违规形式仍普遍存在,虚假电销、输送不当利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新的违规形式不断涌现。
通知明确,对于非总公司直接开展的业务,总公司本级不得以任何名义列支用于支持销售的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绩效工资、奖金等。公司各级机构发生的支持销售的变动费用,必须按照《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的要求分摊至出单的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财险子公司支付销售费用。严禁签订任何形式的旨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协议,如约定不合理提高工时费和配件价格,以争抢业务为目的进行不当赠送,不当支付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防预费等额外费用或输送其他形式不当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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