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再融资 平安人寿再获批发行90亿次级债
银行业再融资还未落幕,保险业再融资大幕又启。
银行业再融资还未落幕,保险业再融资大幕又启。
4月下旬,就在逾100家非上市保险公司密集发布2011年财报之际,平安人寿90亿元次级债计划再获保监会批准,从而引领新一轮再融资潮。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4月28日保监会发布的批文中,同意中国平安旗下寿险公司(下称:平安人寿)发行10年期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并将在获批后6个月内完成募集工作。去年12月20日,中国平安曾公告发行260亿A股可转债计划,在次日举行的电话会议上,平安集团总经理任汇川当时就曾表示过不排除子公司发行次级债的可能性。
“平安人寿90亿次级债打响了今年保险业再融资潮的第一枪。”5月2日,一位国内大投行匿名分析师如此判断,并预计今年保险业的再融资规模将达1000亿元。
险企偿付告急
5月3日,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保险市场上,不仅仅是四大保险上市集团有急切的再融资需求,非上市保险公司也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记者从4月末112家国内非上市险企发布的年报数据中得知,包括泰康人寿(微博)、民生人寿、合众人寿、嘉禾人寿、民安财险、天安财险、长安责任险等十余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出现不足,有几家公司的偿付能力甚至跌破了100%的红线。
在纳入统计的中资寿险公司中,嘉禾人寿的偿付能力最低只有86.21%,另外如合众人寿和国华人寿两家公司的偿付能力也只有105.97%和103.8%,已经处于警戒线边缘,而在中资财险公司中,长安责任保险、民安保险和天安保险三家公司去年的偿付能力也仅为100.05%、102.56%和51.56%。
“如果等到偿付能力出现危机的时候再融资,就来不及了,这也是像平安等保险集团都会选择在偿付能力还在二类水平之上时就启动再融资计划的原因。”5月4日,保险市场资深人士李涛对本报表示。
李涛分析,与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定向非公开增发以及在H股公开增发或可转债计划等相比,非上市险企能选择的方式只有发行次级债以及股东的联合增资。如果股东本身的财务实力并不强的话,那么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将始终受制于偿付能力而无法发展。
“去年保险业通过发债、增资、定增等多种方式募集了大约600亿元资金,成为历年之最,但今年保险业的再融资将会超过去年,仅中国平安就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实施260亿A股可转债,再加上这次的90亿次级债,就已经达到350亿。而新华人寿的150亿再融资也要在今年实施,再加上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小险企,预计今年保险业的再融资规模将达1000亿元。”上述投行匿名分析师表示。
保监会推二代监管体系
对于国内保险来说,现在面临的仅仅只是补充资本实力的压力,将来还要面临更为严格的资本约束。
就在今年4月8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在《规划》中,保监会明确指出,现行偿付能力制度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将用3至5年时间,建成一套国际通用的“三支柱”整体框架,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三支柱的框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第一支柱是资本充足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评估标准、实际资本标准、最低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标准和监管措施等,第二支柱则是风险管理要求,包括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第三支柱则是信息披露要求。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谨分析指出,偿付能力是监管的核心问题,新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一旦建成,将倒逼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使消费者能更加明晰地判断保险公司实力,以便做出投保选择。
但是现实面临的问题是,即便是目前实行的监管标准,国内保险业也已经面临着巨大的偿付率压力,业务的迅速扩张和资本市场的动荡促使大大小小的险企马不停蹄地增资发债补充资本金,新规则一旦执行后会不会加剧保险业融资需求。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认为,三五年后施行新准则后受影响较大的是投资风险高、风险分散不充分的保险公司,对这些公司而言,最低资本的要求会上升,杠杆率的要求会下降。
在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王国军看来,国内保险业资本金耗蚀速度很快,根源就在于发展模式粗放,承保、理赔、资产运作等业务的风险管理做得并不好,第二代监管体系将迫使保险公司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对行业来说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