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进口食品执行新国标以报检日期为准2012-05-07 13:361212国家质检总局4月28日发布《关于进口食品新标准执行时间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4月28日发布《关于进口食品新标准执行时间问题的公告》。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自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进口食品以报检日期为准,一律按照新标准实施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方准予进口。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以标准规定为准。0标签:质检 总局 进口 继续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