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担保项下贸易金融
在我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及泛美开发银行(IDB)等国际组织签署的全球贸易融资协议下,我行为客户向涉及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贸易和项目工程提供福费廷/信用证保兑/转开保函等贸易金融服务,由国际组织担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国家风险。
产品说明
在我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及泛美开发银行(IDB)等国际组织签署的全球贸易融资协议下,我行为客户向涉及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贸易和项目工程提供福费廷/信用证保兑/转开保函等贸易金融服务,由国际组织担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国家风险。
具体包括:
1.国际组织担保项下福费廷
指我行凭国际组织为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担保,向客户提供福费廷融资,满足客户规避风险、改善现金流量、优化财务报表、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和核销等需求。
2.国际组织担保项下保兑
指我行凭国际组织担保,应客户要求对信用证加具公开保兑,提供信用等级更高的银行付款保障,降低客户收汇风险。
3.国际组织担保项下转开保函
指我行收到国外银行开来的保函后,凭IFC担保向客户转开保函,为客户向中高风险国家/地区出口贸易和项目工程提供本地银行保障。
产品功能
解决企业向中高风险国家出口贸易和项目工程中的融资和担保问题。
产品特点
1.针对性强。
目前亚、非、拉等新兴市场国家风险尚不能被很多商业银行接受,IFC等国际组织担保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ADB主要担保中亚、南亚地区风险;EBRD主要担保东欧等独联体国家风险;IDB主要担保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区风险;IFC范围较广,对亚、非、拉等多数国家都可担保。
2.价格具有竞争力。
国际组织为新兴市场国家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因此收费较市场平均水平更具竞争力。
3.支持多种贸易结算工具,融资期限灵活国际组织担保下贸易融资服务可支持的贸易结算工具灵活多样,不仅包括信用证、保函,还包括经银行保付的汇票/本票等。既可以为客户提供1年以下的短期贸易服务,也可解决3---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项目融资。
适用客户
1.开拓新兴市场的国内企业:新兴市场国家进口需求量大但外汇资金不充裕,多以赊销方式结算且账期较长。
2.银行核定额度较小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小,银行核定的授信额度较小,融资能力有限。
办理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出贸易融资或担保需求;
2.我行查阅开证行/承兑行/反担保行是否在国际组织担保名单中;
3.我行向国际组织咨询可否提供担保;
4.国际组织确认可以,我行向其发送正式“担保开立申请”;
5.我行接收“国际组织担保”并为客户办理福费廷、保兑和转开保函业务;
6.我行按国际组织要求方式向其支付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