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告渣打银行理财巨亏胜诉 余值不翼而飞

周喆 沈梦雪 |2012-04-25 13:002817

2008年的金融海啸虽然过去多时,但其后遗症仍未彻底消除。在日本做生意的宋文洲就是一个受“海啸”波及的人,他在渣打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亏了5300万元,他愤而将银行告上法庭。目前他虽已胜诉,但关于此案的纠纷尚未了结。在结构性产品重新热销的今天,他的经历或许可以给其他投资者提供警示。

2008年的金融海啸虽然过去多时,但其后遗症仍未彻底消除。在日本做生意的宋文洲就是一个受“海啸”波及的人,他在渣打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亏了5300万元,他愤而将银行告上法庭。目前他虽已胜诉,但关于此案的纠纷尚未了结。在结构性产品重新热销的今天,他的经历或许可以给其他投资者提供警示。
焦点1:剩下的那些钱到哪里去了?

宽敞安静的空间、私密贴心的服务、穿着体面的工作人员——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总是在细节处显得更为优雅、细致,这也使得外资行受到了不少新富阶层的信赖。

日本上市公司SOFTBRAIN集团创始人宋文洲就是因为这些细节而选择了渣打银行,不过,他花7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却不幸受到了2008年金融海啸的冲击,一下子亏损了5300万元。他愤而将银行告上法庭,也使自己身陷一起旷日持久的诉讼之中。最终,法院判定银行败诉、赔偿宋文洲5300多万元巨款,宋文洲也因此被誉为“中国投资者维权之路上重要的里程碑”。

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终结。接到判决后的银行如期向宋文洲的账户转入5321万元赔偿金,但今年3月,宋文洲查询账户时发现,其名义下还有400多万元的理财产品余值竟然不翼而飞。对此,他感到十分气愤。

4月19日,宋文洲致信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总裁林清德,称理财款余值约450万元被违法侵占,称渣打伤害了“把仅次于生命的辛苦钱委托给贵公司”的“一群人”,并表示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昨天,记者与渣打银行取得联系,银行并不愿意就这封“过于敏感”的信发表意见,但对于宋文洲事件,银行作出了这样的回应——“本案理财产品是银行按照宋先生要求专门定制的,其本人参与了产品设计的全过程。本案理财产品的合同从未约定在A阶段可以赎回。银行已依法如期、完全地履行了生效判决,不存在宋先生所述的藐视法院判决的情形。对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

渣打银行表示,公司治理以及遵守本地监管机构及法律的要求一直是渣打银行的首要目标,“我们非常重视在中国法规及政策的框架下,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个客户所反映的问题。”同时,渣打银行表示,就合同和判决内容的相关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焦点2:买理财产品就一定能赚钱吗?

2008年前的某一天,一位渣打银行客户经理打着领带、抱着鲜花敲开了宋文洲的家门,向他推荐一款理财产品。“最高35%”,这样的预期收益率,加上对外资银行的良好印象,宋文洲心动了。并且,客户经理告诉宋文洲,产品不保本但是可以提前赎回,这也让宋文洲认为,一旦自己发现产品有亏损迹象,就可以将投入的资金拿回来,及时止损。

于是,宋文洲斥资近7000万元,购买了该银行“聚通天下”代客境外理财系列的股票挂钩可转换结构型投资产品QDSN08012E(A)和QDSN08012E(B)。这一理财产品和全球经济形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购买3个月后,金融风暴已然开始,宋文洲按照计划想将这笔投资赎回,但银行方面为留住客户,一拖再拖,最终造成5300万元的亏损。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只能怪自己,毕竟当初是我自己选择的。”在回顾这件事时宋文洲曾这样说。而业内人士指出,与中资银行的产品相比,外资银行的产品往往是高风险、高回报,何况渣打银行在业内向来以风格激进而著称。

业内人士称,以宋文洲购买的这款产品为例,最高收益回报估计能达到35%,国内银行的类似结构性产品,其收益回报也没有超过18%的。而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宋文洲显然是低估了外资银行的产品风险。

焦点3:个人PK银行为何败多胜少?

事实上,在2008年金融海啸之后,有很多投资者都像宋文洲一样蒙受了巨额亏损,但在与银行的PK中,却只有宋文洲一人获得了胜利。

据银行业内人士分析,最近几年类似的理财产品纠纷官司,投资者只要签订了产品认购合同书后,官司胜诉的几率非常小,这是因为银行的产品既复杂如天书,又有强大的法律团队作后盾,投资者很少能从里面找到漏洞。这也使得银行在面对宋文洲时相当有底气,他们告诉他,“我们打这种官司没有输过。”

然而正是这句话让宋文洲愤怒了,也激发了他要将官司打到底的决心。而一份电话录音最终成了他打赢官司的关键。因为宋文洲大多数时间在日本从商,主要是通过电话办理购买手续。一审时,当法院要求银行方面提供签订合同的录音时,银行表示不能提供。

而在二审诉讼中,宋文洲拿出了自己保留的电话录音证据,证明银行工作人员曾在电话里明确表示,“你的这个产品呢,是可以提前赎回的。但是当你提前赎回的时候呢,是不保证本金的,有可能发生损失。”

虽然银行认为宋文洲购买的理财产品分为A、B两个子计划,开始的一年半是A阶段,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在B阶段才可以赎回,说明书上的流动风险提示也只是针对B阶段,但最终法院还是认为,从产品说明书、缔约电话、交易指示等证据来看,对提前赎回条款的约定应适用于整个理财产品,不能分为A、B两个阶段,因此宋文洲胜诉。

判决还强调:“涉案产品委托理财的金额巨大、操作流程复杂,且系境外第三方实际操作,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而言,是否能够提前赎回,事关当事人理财风险,利益重大。在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作能够提前赎回的解释。因为在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原则下,除非双方当事人明确规定,否则不能排除当事人提前赎回的权利。”

据此,法院最终裁决,银行拒绝客户赎回履行,致使其遭受损失,应该承受违约责任,赔偿宋文洲理财损失5321万元。

客户宋文洲:

400多万元的余值不翼而飞,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昨银行回应:

银行已依法如期、完全地履行了生效判决,不存在宋先生所述的藐视法院判决的情形。对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

》链接

外资行理财产品巨亏频频曝光

外资行理财产品收益巨亏已经不是第一次曝光了。早在2007年开始,受全球金融危机的风波影响,星展银行(香港)、香港荷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理财产品都频现亏损,遭到客户投诉的报道也屡见报端。

2007年,北京律师赖建平在朋友的介绍下,在香港荷兰银行开设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投资的2000多万港元全部亏损,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同年,北京一位叫郝婷的投资者在星展银行香港分行的8000多万港元投资全部亏损,还倒欠银行9000多万港元。

2009年5月,上海投资者金先生为自己在香港汇丰私人银行账户内1000万港元资金的莫名损失讨要说法。因为他买了汇丰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后,几个月时间,投资由8088万港元变为负9446万港元,资产蒸发高达1亿7千多万港元;2011年6月,知名杂志出版人洪晃在其微博上怒批在某外资银行理财“快被理成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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