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税费担保
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40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为满足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办理先放行货物后缴纳海关税费的网上支付业务需求,向海关出具的保证纳税义务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到期应缴税费的书面担保。
产品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40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为满足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办理先放行货物后缴纳海关税费的网上支付业务需求,向海关出具的保证纳税义务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到期应缴税费的书面担保。
产品功能
在不占压企业资金的情况下实现网上缴纳关税和“先通关、后缴税”的双重便利。
产品特点
1.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实现资金最大化运用;
2.帮助企业提高商业信用;
3.方便企业简化通关手续;
4.提供缓税便利。
适用范围
有进出口报关需求的客户。
申请条件
1.具有参与基础交易的经营资格;
2.客户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已有开立保函所需的授信额度或可缴纳足额保证金;
4.业务背景真实,符合银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
5.客户已与银行、当地海关、电子口岸共同签订的“报关即时通”《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保函申请及相关材料;
2.银行审核资料及开出保函;
3.保函收费;
4.保函修改;
5.保函赔付/撤销。
业务示例
A公司是一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日常有大量货物需要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化在海关网点和银行柜台往返办理报关纳税的手续,同时享受海关15天先通关、后缴税的优惠措施,公司希望采用中国银行“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产品。中国银行为企业向海关出具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保函,使企业可以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实现网上“7X24小时”先通关、后缴税,大大方便了企业的报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