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初步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形成以民间经营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企业自主经营、政府适度调节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为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市场供应等发挥重大作用。
流通对农业经济贡献率提高
统计显示,2007年我国农产品流通交易额达15000亿元左右,占农业产值的45%以上,农产品流通对农业产业经济的贡献率逐渐提高。
农产品流通产业已成为我国农民就业的最大领域,2007年我国仅蔬菜流通领域就业人口就达9000多万人,这些人为全国蔬菜不同流通模式提供采购、供应,他们作为供应蔬菜的环节,活跃在农村到城市的批发市场之间。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农产品流通发展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众多离土不离乡或离土离乡不离行的农村蔬菜专业社或蔬菜经纪人等已成为全国蔬菜从产地到销地的不同流通模式的主力军,占全国从事蔬菜流通人员的80%以上。农产品大流通为提供就业、解决小农生产等起到重要作用,在我国农业产业经济中的地位受到重视,在经济发展、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多元化流通确保市场供应
我国已初步形成产地市场、销地市场、集散市场统筹发展,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互补互进,以大中城市为核心、遍布城乡、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流通格局。
据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约4150家。亿元以上主要农产品交易市场有1551家,其中有亿元以上农产品综合市场830个;亿元以上专业市场721个。
2007年,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额约9300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37%。全国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比重高达70%以上,并且这一比例仍在继续升高。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沈阳等大城市经由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比例在80%以上,不同层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乡农产品流通、交易和确保城乡市场供应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流通企业推动农产品安全监管
流通环节作为产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的通道,是消费安全隐患最易暴露的环节,也是消除消费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流通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逐步完善,市场食品安全检测逐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得到实施,食品流通基础设施明显改观,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众多流通企业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快推进建立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体系、食品可追溯体系和经销商信用档案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大型流通企业已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食品流通行业自律机制,为保障食品在流通中的安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