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货币清算“曲航”亟待变“直航”
两岸自签署金融合作协议以及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以来,金融合作不断推进。但这片“绿荫”的滋长中,还面临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大陆与台湾的贸易额为1600.3亿美元。这一庞大数字的背后蕴含着两岸货币未能直接清算带来的庞大经济成本。
台湾金融研训院董事长许嘉栋表示,两岸贸易通过美元或港币结算,带来两次汇兑汇率风险和手续费损失。如果签订货币清算机制,两岸银行就可以直接用人民币结算,大大减少损失。
目前,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10个分行,而大陆银行在台的4个办事处仅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刚获准升为分行。双方的业务经营范围还受到政策的诸多限制。此外,大陆银行在台湾参股比例最高为5%,而台湾银行来大陆参股比例最高为20%。
分析人士指出,诸多限制无法为两岸清算机制创造足够的政策条件。
“台湾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陆续投资大陆,而我们的金融界落后企业界四分之一个世纪。”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副董事长薛香川说。
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建立,还将有助于扩大人民币离岸业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欧债危机影响、全球景气尚不明朗的大环境下,台湾企业界呼吁,争取台湾成为香港之外第二个人民币离岸中心,以参与经营人民币存放款、贸易融资、金融商品等业务,扩大营运范围。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说,在台湾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首先要有结算银行进行贷投作用,其次要建立在台人民币回流的机制。“台湾的民众和企业只用人民币存款的回报是有限的,应该开一个口子,可到大陆或港澳购买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
“这就像两岸通航从中停香港到‘三通’,让两岸经贸人员往来受益良多。两岸金融合作为什么不能尽早直航呢?”许嘉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