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进入服务质量持续提高阶段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日前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质量发展现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已进入服务质量持续提高阶段,政府职责进一步转变,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携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这份报告认为,我国服务质量发展呈现阶段性特征:
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尚无动力加强质量管理,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从1984年到1996年,服务业在观念、结构上有了质的突破与发展,一个完整的产品及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第三阶段从1996年到2001年,国家提出服务质量分阶段振兴目标,服务质量逐渐规范。
报告指出,从2001年至今我国已进入服务质量持续提高阶段,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随着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的确立和强化,职能转变的核心逐步集中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业首次被提升到与工业、农业并重的地位。国家进一步强调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行业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颁布了20多种产品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强化了质量宏观管理。有关社会组织坚持打假扶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获得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全国各大城市在公众、公共服务和企业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3个主要服务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包括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在内的各项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至2007年平均合格率达95%。铁路、民航、客运、保险、医院等公众服务业2005年至2007年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