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哪些中国物品可以享受退还增值税的优惠
2008-10-22 12:08746
(1)驻华使(领)馆办公用房及馆长住宅所消费的自来水、电、煤气、暖气;
(2)驻华使(领)馆及其馆长住宅购自中国市场的自用建筑材料及设备;
(3)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在中国市场购买的合理范围内的自用中国汽车;
(4)驻华使(领)馆在中国市场上购买的合理范围内的、单位金额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自用设备及物品,具体包括家具、地毯、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录像机、音响及其他大宗办公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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