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矿石资源税提高 开采企业成本压力加大
兴发集团9日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1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硅藻土、珍珠岩、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公司磷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为15元/吨,自10月1日起执行。公司此次调整前磷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为3元/吨,此次调整将影响公司2009年营业利润约1800万元。
该项资源税的调整,还将影响到其他磷化工企业,包括湖北宜化、澄星股份、六国化工等。
我国磷矿资源主要在湖北、云南等地。磷矿石资源税提高,对拥有磷矿石的磷化工企业来说,相对主动。如果磷矿石生产企业能够提高磷矿石外售价格,这部分成本将被转移到磷矿石采购企业上。在磷化工企业中,兴发集团下属的神农架武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磷矿石开采与销售,是上市公司中磷矿石开采量最大的公司,兴发集团磷矿原料基本能自给。此外,澄星股份在云南自产磷矿石;湖北宜化下属公司有磷矿;六国化工也投资了磷矿开采企业。
东方证券研究员庄琰认为,目前磷化工下游产品需求不旺,磷肥、磷酸的需求和价格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磷矿石价格有下调压力,因此,由磷矿石开采企业承担资源税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因而,虽然磷矿石资源税上调对磷化工产业的影响偏负面,但影响程度较小。
庄琰认为,磷矿石资源税调整,不会对兴发集团估值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资源性相关产品政策调整较大,累积起来,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总体上拥有资源者处有利地位。这些政策的大致轨迹是,逐步降低、取消磷产品的出口退税。前些年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成本增加,可向下游转嫁,企业毛利影响不大,但今年上半年,再次调整磷产品出口税策,使磷肥、磷酸的需求和价格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