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聚酯合成纤维反倾销案陈述终裁前事实
2007-08-25 17:54808
我会近日收到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经商参处传真称,土外贸署就对华聚酯合成纤维反倾销案发出终裁前事实陈述照会。
土外贸署在事实陈述中认为,自中国进口的上述涉案产品构成倾销,并因此造成对土耳其国内产业的损害。土进口不正当竞争评审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反倾销措施。
请各利益相关方尽快将意见递交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反倾销调查处。
外贸署进口司反倾销调查处联系方式:
电话:0090-312-2047710/2128752 传真:0090-312-2128765
本案于2006年7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产品税号为5503.20.00.00.00。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此前,欧盟、美国已先后对我PSF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我会将继续跟踪本案进程。
土外贸署在事实陈述中认为,自中国进口的上述涉案产品构成倾销,并因此造成对土耳其国内产业的损害。土进口不正当竞争评审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反倾销措施。
请各利益相关方尽快将意见递交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反倾销调查处。
外贸署进口司反倾销调查处联系方式:
电话:0090-312-2047710/2128752 传真:0090-312-2128765
本案于2006年7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产品税号为5503.20.00.00.00。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此前,欧盟、美国已先后对我PSF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我会将继续跟踪本案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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