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币业务进程
2011-08-11 11:39569
2004年:香港银行获准试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2010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展至内地20个省市及海外所有国家和地区;年底扩大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出口企业至67,359家;
2004年:香港银行获准试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信用卡业务。
2005年:准许零售、饮食及运输等7个行业的企业开设人民币存款户口。
2006年:准许香港居民开设人民币支票户口。
2007年:内地金融机构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2009年:香港与上海及广东四个指定城市之间的跨境贸易获准可用人民币结算。
2010年: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展至内地20个省市及海外所有国家和地区;年底扩大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出口企业至67,359家;
港所有企业可以开立人民币户口;人民币存款可于银行间往来转账;
取消企业兑换人民币的上限;
本港首家企业合和公路基建发行13.8亿元人民币债券;
首只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推出。
2011年:金管局获批出150亿元人民币的内地银行债市额度;
香港银行推出人民币本票;
人行宣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今年将扩至全国;
4月29日,首只人民币REIT汇贤房托在港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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