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朱宝琛 |2011-02-18 11:25980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暂免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给予“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暂免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给予“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该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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