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家银行最新业绩曝光!
2019,银行业绩依然很亮眼。不过,2020银行业绩下滑在所难免。
来源:国行智库
一、23家上市银行2019年业绩情况简述
整体上看,2019年上市银行经营情况依然较为亮眼。23家上市银行中,
(一)2019年规模增速在15%以上的银行有4家,从高到低依次为宁波银行(18.03%)、青岛银行(17.62%)、青岛农商行(16.16%)和平安银行(15.20%)。
(二)营业收入增速在20%以上的银行有7家,从高到低依次为青岛银行(30.44%)、江苏银行(27.68%)、长沙银行(22.07%)、苏州银行(21.82%)、宁波银行(21.23%)、郑州银行(20.88%)、光大银行(20.47%)。
(三)净利润增速在20%以上的银行有5家,从高到低依次为宁波银行(22.60%)、常熟银行(20.66%)、成都银行(19.40%)、招商银行(15.28%)、江阴银行(18.09%)。
其中宁波银行的拨备覆盖率高达524.08%,仍有较多的利润释放空间。
(四)不良贷款率在1.50%以上的银行有10家,从高到低依次为郑州银行(2.37%)、浦发银行(2.05%)、江阴银行(1.83%)、紫金银行(1.68%)、中信银行(1.65%)、平安银行(1.65%)、青岛银行(1.65%)、光大银行(1.56%)、兴业银行(1.54%)、苏州银行(1.53%)。
(五)ROE在15%以上的银行有5家,从高到低依次为贵阳银行(17.42%)、宁波银行(17.10%)、招商银行(16.84%)、成都银行(16.64%)、长沙银行(15.61%)。
二、350家银行最新财务数据汇总
目前已有350家银行公布了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计划发行规模合计达到16.80万亿元,涉及总资产规模225万亿元。其中350家银行具体包括全部国有6大行和12家股份行、127家城商行、外资行21家、184家农村金融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下表中的部分银行财务数据为2019年9月底。
(一)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和最新总资产
1、6家国有大行合计发行2.74万亿元,较2019年的2.22万亿净增0.52万亿。发行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农业银行(0.67万亿)、交通银行(0.67万亿)、中国银行(0.60万亿)、建设银行(0.40万亿)、工商银行(0.20万亿)和邮储银行(0.20万亿)。
2、12家股份行合计发行59581亿元较2019年的56100亿元净增3481亿元,发行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兴业银行(0.85万亿)、浦发银行(0.80万亿)、民生银行(0.75万亿)、中信银行(0.70万亿)、招商银行(0.60万亿)、光大银行(0.60万亿)、平安银行(0.50万亿)、华夏银行(0.35万亿)、浙商银行(0.289万亿)、广发银行(0.20万亿)、渤海银行(0.1691万亿)、恒丰银行(0.15万亿)。
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全国性银行2020年的计划发行规模均有明显上升。对于地方性银行而言,则刚好相反,绝大部分地方性银行的2020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呈明显缩量态势。
三、同业存单基础知识储备
(一)发行前准备工作
1、发行人应于每年首次发行同业存单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其中24家全国性主要银行向人总行备案、地方法人机构向所在地人行分支机构备案,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关于报备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的报告》、《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和《同业存单内部管理办法》。
2、备案后至发行前,发行人还需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并提交《经人民银行备案的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基本情况表》、《发行人基本数据信息表》、《发行人主体评级材料》等四份材料。
3、发行人应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披露该年度的发行计划。
(二)基本内涵
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电子化、标准化的货币市场工具,其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并在Shibor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1、同业存单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含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与定向发行两种方式,并且由上清所托管。其中招标发行包括价格招标与数量招标。此外公开发行的同业存单可以进行交易流通,并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标的物;而定向发行的同业存单只能在该只同业存单初始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2、发行人应提供资产项、负债项、盈利能力以及资产质量等四个维度的财务数据信息,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每年的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来深入了解一家银行。
3、同业存单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工具,2013年9月24日央行首次公布推进利率市场化的三大任务,同业存单是其中工作事项之一(其它为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开展LPR报价工作)。
4、2017年9月1日后同业存单的发行期限不能超过1年,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每年均有大量的同业存单到期和发行诉求。
5、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持有人为保险公司的,需要交存准备金;持有人为非保险公司的,不需交存准备金。
6、同业存单实行备案余额管理,即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7、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也可以发行同业存单,预计这在未来会作为利率市场化的一部分来推进。
(三)相关政策梳理
我们梳理了2010年以来与同业存单有关的政策信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同业存单套利模式简析
2014年同业存单刚刚产生时,正值监管严打同业业务之际,事实上在扩表与套利的双重因素推动之下,同业存单成为套利链条上的重要承载者(目前这一链条基本已被打断)。
1、大型银行和部分股份行由于资金成本较低(主要为存款),通过购买中小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赚取息差(同业存单期限短、流动性强),对于大型银行而言,还可以将其作为取代利率债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2、中小银行则通过发行短期存单,购买其它银行的同业理财,通过期限错配的形式赚取息差,并达到扩表的目的。
3、其它银行进而通过委外的形式,赚取利差收益和达到扩表的目的,委外机构为了满足收益而不断加杠杆或信用下沉。
(五)同业存单规模
自2014年以来,同业存单余额不断增长,目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达到10.50万亿。同时2019年以来同业存单的单月发行规模也稳定在1-2万亿的区间内,并呈现出季末发行放量的季节性特征。
(六)投资者结构
自2014年同业存单诞生以来,其投资者结构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2014年时,同业存单的投资者81.80%由商业银行构成,剩下的投资主要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等机构构成。
但2019年后,以资管产品等为代表的非法人机构成为同业存单最大的投资者,占比高达52.36%,且占比逐年提高(2014年仅为3.24%、2015年一跃升至33.62%)。排在第二位的投资者为商业银行,占比达到37.18%,这两类投资者消化了全部同业存单的90%左右,而商业银行中主要以农村金融机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