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各国对中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措施汇总

2020-02-29 23:04 81733

2020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将以如下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大陆407.52%、德国98.84%、日本204.79%、韩国6.88%、瑞典126.72%、台湾地区52.23%。

来源:关务小二(ID:customsclub)



目录

01、美国

02、欧盟

03、印度

04、阿根廷

05、澳大利亚

06、其他国家和地区(乌克兰、马达加斯、菲律宾、墨西哥、英国、南非、巴基斯坦、秘鲁、巴西、越南、危地马拉、泰国)


01

美国

1
美国对涉华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将以如下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大陆407.52%、德国98.84%、日本204.79%、韩国6.88%、瑞典126.72%、台湾地区52.23%。


同时对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以158.88%的补贴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25.19.0000、7226.19.1000和7226.19.900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7225.50.8085、7225.99.0090、7226.92.5000、7226.92.7050、7226.92.8050、7226.99.018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13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AK钢公司(AK Steel Corporation (OH))的申请,对从中国大陆、韩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调查,对从中国大陆、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9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启动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
美国对涉华预制钢结构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


2020年2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预制钢结构(Fabricated Structural Steel)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否定性终裁,裁定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决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不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8.90.3000、7308.90.6000和7308.90.9590项下产品以及7216.91.0010、7216.91.0090、7216.99.0010、7216.99.0090、7222.40.6000、7228.70.6000、7301.10.0000、7301.20.1000、7301.20.5000、7308.40.0000、7308.90.9530和9406.90.0030项下部分产品。


2019年2月26日,应美国钢结构行业协会(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Steel Construction Full MemberSubgroup)于2019年2月4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的预制钢结构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7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对进口自加拿大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补贴否定性初裁。2019年9月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进口自加拿大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2020年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加拿大的预制钢结构作出反补贴否定性性终裁。


3
美国对华玻璃容器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0年2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Glass Container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Huaxing Glass Co., Ltd.)的补贴率为23.25%,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Qixia Changyu Glass Co., Ltd.)的补贴率为22.60%,47家未应诉企业的补贴率为315.73%、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22.9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0年5月12日宣布本案终裁结果。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010.90.5005、7010.90.5009、7010.90.5015、7010.90.5019、7010.90.5025、7010.90.5029、7010.90.5035、7010.90.5039、7010.90.5045、7010.90.5049和7010.90.5055项下产品。


2019年10月16日,应美国玻璃包装联盟(the American Glass Packaging Coalition)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1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4
美国对华木柜和浴室柜作出双反终裁


2020年2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柜和浴室柜(Wooden Cabinets and Vaniti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洪泽安心厨家具有限公司(The Ancientree Cabinet Co., Ltd.)的倾销率为4.37%、日照富凯木业有限公司(Rizhao Foremost Woodwork ManufacturingCompany Ltd.)的倾销率为101.46%、大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Dalian Meisen Woodworking Co., Ltd.)的倾销率为262.18%、获得单独税率的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为48.5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62.18%。(2)强制应诉企业洪泽安心厨家具有限公司(The Ancientree Cabinet Co., Ltd.)补贴幅度为13.33%,大连美森木业有限公司(Dalian Meisen Woodworking Co., Ltd.)补贴幅度为18.27%,日照富凯木业有限公司(Rizhao Foremost Woodwork ManufacturingCompany Ltd.)补贴幅度为31.18%,德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Deway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和河南省艾迪嘉家具有限公司(Henan AiDiJia Furniture Co., Ltd.)补贴幅度为293.45%,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幅度为20.9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20年4月6日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40.9060和9403.60.8081项下产品及税号9403.90.7080项下部分产品。


2019年3月27日,应美国厨柜联盟(the American Kitchen Cabinet Alliance)于2019年3月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柜和浴室柜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4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木柜和浴室柜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2019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柜和浴室柜作出反补贴初裁。2019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柜和浴室柜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5
美国对涉华木制模具和木工制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初裁


2020年2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的木制模具和木工制品(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4月2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6月16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1月29日,应美国木工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MillworkProducers)于2020年1月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木制模具和木工制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4500、4409.10.5000、4409.22.4000、4409.22.5000、4409.29.4000、4409.29.4100、4409.29.5000和4409.29.5100项下产品。


6
美国对华二氟甲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3日,应美国企业Arkema Inc.于2020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03.39.2035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最晚于2020年3月9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7月1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二氟甲烷的进口总额约为2150万美元。


7
美国对涉华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双反终裁


2020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Carbon and Alloy Steel Threaded Rod)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1)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ZhejiangJu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和宁波中江高强螺栓有限公司(Ningbo Zhongjiang High Strength Bolts Co., Ltd.)的倾销率分别为4.26%和14.16%、获得单独税率的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为11.47%、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9.45%;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47%~28.34%。


(2)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宁波中江高强螺栓有限公司(Ningbo Zhongjiang High Strength BoltsCo., Ltd.)补贴幅度为31.02%,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Zhejiang Ju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为66.81%,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为41.71%;印度强制应诉企业Mangal Steel EnterprisesLimited补贴幅度为6.07%,Daksh Fasteners为211.72%,印度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为6.07%。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20年3月23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8.15.5051、7318.15.5056和7318.15.5090项下产品及税号7318.15.2095和7318.19.0000项下部分产品。


2019年3月14日,应美国企业Vulcan Threaded Products Inc.于2019年2月2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9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9年7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补贴初裁。


8
美国对华精制棕刚玉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2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Refined Brown Aluminum Oxide)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决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2年11月20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制棕刚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9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8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制棕刚玉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制棕刚玉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9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2019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9年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制棕刚玉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9
美国对华垂直轴发动机及其零部件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2月5日,应美国立式发动机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Vertical Engine Producers)于2020年1月1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排量为225~999cc的垂直轴发动机及其零部件(Vertical Shaft Engines Between 225cc and 999cc, andParts Thereof)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07.90.1020、8407.90.1060、8407.90.1080和8409.91.9990项下产品,以及8407.90.9060和8407.90.9080项下的部分产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最晚于2020年3月2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4月9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6月23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排量为225~999cc的垂直轴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进口总额约为5300万美元。


10
美国对华钢制螺杆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2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Steel Threaded Rod)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决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8年3月26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9年3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肯定性反倾销产业损害裁决。2014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6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4年7月2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裁决。2019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11
美国对华液力端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2020年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液力端(Forged Steel Fluid End Blocks)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对进口自德国、印度和意大利的液力端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初步裁定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3月13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5月27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1月9日,应美国液力端公平贸易联盟(FEB Fair Trade Coalition)以及美国企业Ellwood Group和Finkl Steel于2019年12月1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液力端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德国、印度和意大利的液力端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18.91.0030、7218.99.0030、7224.90.0015、7224.90.0045、7326.19.0010、7326.90.8688和8413.91.9055项下部分产品(2017年之前,涉案产品税号也包括7326.90.8588)。


02

欧盟

1
欧盟对华味精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2020年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调查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是否以糖、盐、淀粉等混合物或溶液的形式出口了干重浓度大于等于50%的味精,从而规避对华味精的现行反倾销措施。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224200 (TARIC 编码为2922420010)。


2007年9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月22日,欧盟第一次延长中国味精的反倾销税。2020年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成员国企业Ajinomoto Foods Europe S.A.S.于2019年10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
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进行第二次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盟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发起第二次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部分钢铁品种的配额数量和分摊;(2) 传统贸易量是否被挤占;(3)与欧盟签订双边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是否会因保障措施而受到不利影响;(4)享受“WTO的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进口是否继续被豁免;(5)其他可能导致改变配额数量和分摊的情势变更。各利害关系方可在立案后 15天内提交书面意见。


本案涉及欧盟CN(Common Nomenclature)编码72081000、72091500、72091610、72102000、72107080、72091899、72085120、72191100、72193100、72143000、72142000、72221111、72210010、72131000、72163110、73011000、73063041、73066110、73041100、73045112、73051100、73061110和72171010等项下的钢铁产品。


2018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此案作出初裁。2019年1月4日,世贸组织(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于2019年1月2日提交的保障措施终裁通报,决定于2019年2月4日前对配额外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税。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5月17日对此保障措施案进行了第一次复审,并与2019年9月26日对此案作出终裁。


3
欧盟对华铝型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Aluminium(欧盟铝业)代表铝型材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0年1月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6041010、ex 76041090、76042100、76042910、76042990、ex 76081000、76082081、76082089 和ex 76109090(TARIC编码为7604101011、7604109011、7604109025、7604109080、7608100011、7608100080和7610909010)。


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4
欧盟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焊管工业保护委员会(the Defence Committee of the welded steel tubes industry of the Europeanunion  )于2019年10月2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Welded Pipes and Tubes of Iron or Non-alloyed Steel)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063041、ex 73063049、ex 73063072和ex 73063077(TARIC编码为7306304120、7306304920、7306307280和73063077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1年6月,欧盟对原产于乌克兰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9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2月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乌克兰涉案产品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白罗斯兰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


03

印度

1
印度对涉华镀铝锌合金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越南的镀铝锌合金扁轧钢产品(Aluminium and ZincCoated Flat Products)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措施见附表(镀铝锌合金扁轧钢产品终裁涉案企业征税表)。此次涉案产品的铝锌合金成分为含有一种或多种单独或组合不超过3%(按重量计)的附加元素。


本案涉及印度税号72106100、72125090、72259900和7226999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72101290、72103090、72104900、72106900、72107000、72109090、72121090、72122090、72123090、72124000、72169910、72255010、72259100、72259200和72269930等项下的部分产品。以下产品不适用此次反倾销措施:未加铝的镀锌扁轧钢产品、未加锌的镀铝扁轧钢产品以及预涂或彩色涂层铝锌合金涂层钢板(预涂SGL板)。


2019年4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越南的镀铝锌合金扁轧钢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7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越南的镀铝锌合金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产品为68.08~129.59美元/吨,韩国为28.67~122.66美元/吨,越南为45.35~199.53美元/吨。



2
印度对华平板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平板玻璃(Sheet Glas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6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期5年。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42011和70042019项下的产品。


2013年12月20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平板玻璃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2月19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5年3月13日,印度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6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2019年7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国内企业Emerge Glass India Pvt. Lt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平板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3
印度对涉华氯化聚氯乙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氯化聚氯乙烯(ChlorinatedPolyvinyl Chloride,简称CPVC)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阻碍,且倾销与印度国内产业的实质性阻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值(landed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最低限价见附表)的差额部分。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2110、39042190、39042210、39042290、39041090、39049000及39049010项下的产品。


2019年3月2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氯化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7月12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4
印度对涉华黑色墨粉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ure Toners and Developers Pvt. Ltd和Indian Toners and Developers Ltd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黑色墨粉(Black Toner in powder form)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以下产品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彩色墨粉、MICR墨粉(支票印刷的专用墨粉)、原始设备制造商印刷设备的进口墨粉、印刷设备的墨粉、墨盒中的墨粉以及液体墨粉。


涉案产品归于印度税号37079010项下,此外也曾用税号37079090进口。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9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5
印度对华浮法玻璃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aint-GobainIndia Pvt. Ltd.、Sisecam Flat Glass India Ltd.、Gold PlusGlass Industry Ltd.和Asahi India Glass Ltd.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浮法玻璃(FloatGlass)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浮法玻璃为2mm≤厚度≤12mm、透明和着色(绿色玻璃除外)但不包括反光玻璃、装饰、工业或汽车用的加工玻璃。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5项下的产品。


2002年7月5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8月2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2月1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1月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德国的浮法玻璃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取消对德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6
印度对涉华苛性钠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碱制造商协会(Alkali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Indi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Caustic Soda)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9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15.1101、28151102 和2815.1200.项下的产品。


2002年5月14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11月2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12月19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6月18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7
印度对华氟橡胶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Fluoroelastomers(FKM)]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此次涉案产品不包括化合物和全氟醚橡胶(FFKM)。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19年9月(9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项下的产品。


2018年1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2月27日,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1月28日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18个月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0年7月27日。


8
印度对华PVC装饰贴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ioneer Polyleather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PVC装饰贴膜(Self-AdhesivePolyvinyl Chloride Film)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主要用于制作商务或个人用醒目的标志和徽标、广告装饰、或用于办公室或家庭的墙壁、窗户等区域的装饰以及地砖装饰等。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199090项下产品及39191000、39199010、39199020、39199090、39209919、39209959、39209999、39219099和39269099项下的部分产品。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9
印度对华苯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1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Aniline)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411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9月30日(6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倾销调查期。


04

阿根廷

1
阿根廷对华铝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2月2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7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西班牙语:chapas de aluminio)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80.1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涉案产品特指符合阿根廷国家IRAM标准第681条规定的3xxx系列非合金或合金铝板,其规格为:直径大于等于60毫米、小于等于10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0.3毫米、小于等于5毫米。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7606.91.00和7606.92.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2月25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8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9月16日,阿根廷前生产和劳工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19年第93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离岸价70%的临时反倾销税。


2
阿根廷对华割草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7/2020号决议,应阿根廷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操作割草机(西班牙语:cortadoras de césped, impulsadas y dirigidas a mano, con motor, en las que el dispositivo de corte gire en un plano horizontal y desherbadoras, con motor eléctrico incorporado)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67.29.99和8433.1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


3
阿根廷对华螺旋钻头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月27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36/202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螺旋钻头(西班牙语:Brocas helicoidales de cabo cilíndrico)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207.50.11和8207.50.1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依然有效。


1999年6月1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螺旋钻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月27日,阿根廷第三次延长中国螺旋钻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05

澳大利亚

1
澳大利亚对华铝挤压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AluminiumShapemaker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挤压件(Aluminium Micro-extrusion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为空心型材铝挤压件,每米的重量小于200克(<0.2千克/米),不论是否合金化、磨光、粉末涂层、阳极化或进一步涂层。此次调查产品不涉及实心铝挤压件(包括角形、矩形、实心圆形和正方形)。此次调查主要涉及中国企业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Jiangsheng Aluminium Co., Ltd.)和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Zhongya Aluminium Co., Ltd.)。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3月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2
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启动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7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Capral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3月2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2009年6月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0年10月28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5年4月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3
澳大利亚终止对华变压器反倾销调查


2020年1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0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变压器(Power Transformer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或倾销为微量且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2019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生产商Wilson Power Transformer Company Pty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变压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06

其他国家和地区

1
乌克兰对进口聚合材料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0年2月2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0年2月21日第СП-440/2020/4411-03号决议,决定对聚合材料(乌克兰语:полімерні матеріали)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包括密度超过0.94的聚乙烯以及未与其它物质混合的聚氯乙烯。本案涉及乌克兰税号3901209000和390410000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2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2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意大利面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2月2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2月20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立案通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对进口意大利面(法语:Pâtes alimentaire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决定对进口意大利面以附加关税形式实施为期4年的保障措施(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期),具体措施如下: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附加关税为30%;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为29%;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为28%;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27%。


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9021190、19021990、19022090和19023090。


出口商应于2020年3月16日前将本案评述意见发送至邮箱:dg.anmcc@gmail.com。


2019年7月18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宣布对进口意大利面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建议自2019年8月1日起对进口意大利面征收到岸价(CIF)30%的附加关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有效期为200天。


3
菲律宾对进口机动车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2月6日,应菲律宾金属工人联盟(the Philippine Metalworkers’ Association)的申请,菲律宾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对进口机动车(Motor Vehicles)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为8703.21.10、8703.21.29、8703.21.29B、8703.21.90C、8703.22.19B、8703.23.45、8703.23.51B、8703.23.52B、8703.23.53B、8703.23.54B、8703.24.50B、8703.31.20、8703.31.20B、8703.32.41、8703.32.49、8703.32.51B、8703.32.59B、8703.32.91B、8703.32.91D、8703.32.91E、8703.32.99C、8703.33.41、8703.33.42、8703.33.51A、8703.33.51B、8703.33.52B、8703.33.90C、8703.90.51、8704.21.19和8704.21.29。


4
墨西哥对华拉链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2月1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装有金属齿的拉链(西班牙语:cierres de metal)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涉案产品征收海关申报价96.66%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9607.11.01。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9年8月2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Cierres y Accesorios BBJ, S.A. de C.V.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装有金属齿的拉链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
英国就欧盟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的反倾销措施发起过渡性审查


2020年2月10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决定就欧盟现有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Welded Pipes and Tubes of Iron or Non-alloyed Steel)的反倾销措施启动过渡性审查。此项调查将决定该项欧盟反倾销措施将是否在英国继续执行或调整税率水平。涉案产品的编码为ex 73063041、ex 73063049、ex 73063072和ex 73063077 (TARIC编码为73063041 20、7306304920、7306307280和73063077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1年6月,欧盟对原产于乌克兰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9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2月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12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乌克兰涉案产品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1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2020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焊管工业保护委员会(the Defence Committee of the weldedsteel tubes industry of the European union  )于2019年10月2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6
乌克兰对进口苛性钠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0年2月7日第SP-436/2020 / 4411-03号决议,决定对进口苛性钠(乌克兰语:соди каустичної)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 2815120090。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2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7
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2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2月10日,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Threaded Fasteners of Iron or Steel)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以从价税形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第一年(2020年3月27日~2021年3月26日)为54.04%,第二年(2021年3月27日~2022年3月26日)为52.04%,第三年(2022年3月27日~2023年3月26日) 为50.04%。


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318.15.41,7318.15.42和7318.16.30。本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2019年3月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立案通报。2019年3月1日,应南非钢铁协会(South African Iron and Steel Institute)的申请,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8
巴基斯坦对我电容器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0年1月2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NTC)应国内产业M/s Khawaja Electronics (Pvt) Limited和Lahore于2019年11月22日提交的申请,正式对原产自中国的电容器(Certain Electrical Capacitors)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海关编码为8532.1000, 8532.2200,8532.2500, 8532.2900和8532.3090。


9
秘鲁对华涤纶面料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2月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10-2020/CDB-INDECOPI号决议,应秘鲁公司Tecnología Textil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100%涤纶面料(西班牙语:tejidos 100% poliéster, crudos, blancos o teñidos, de ligamento tafetán, con un ancho menor a 1.80 metros, de peso unitario entre 80 gr./m2 y 200 gr./m2)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为幅宽小于1.8米,单位克重在80克/平方米至200克/平方米之间的塔夫绸型本色、白色或染色的100%涤纶面料。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后的六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期限可再延长三个月。


10
巴西对华铝合金钢无缝气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1月3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8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MATEquipamentos para Gases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钢无缝气瓶(葡语:cilindrospara GNV)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2019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2019年6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11.00.00。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11
越南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产品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2月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越南代表团于2月3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19年8月2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05 /QD-BCT号决议,对进口成品、半成品的合金和非合金钢产品(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of Alloy and Non-alloy Steel)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0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9.90.00、7228.30.10和9811.00.00。


2015年12月25日,越南对进口成品、半成品的合金和非合金钢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6年7月18日,越南对进口涉案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12
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提起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


2020年1月30日,越南贸易防卫局发布消息称,越南国内企业自2019年11月7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越南语:các sản phẩm sợi dài làm từ polyester (PFY))提起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4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13
危地马拉对进口合金钢平板轧材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1月2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危地马拉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1月9日,危地马拉对进口的宽度≥600毫米的合金钢平板轧材(西班牙语:Rollos o bobinas y láminas planas o acanalada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涉案产品的危地马拉税号为7225.91.00.00、7225.92.00.00和7225.99.00.00。


2019年9月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称,危地马拉对进口合金钢平板轧材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14
泰国对涉华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月25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参考英语:Cold Reduced Carbon Steel in Coils and not in Coi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征税表见附表),该措施从2020年1月25日开始实施,至2024年1月24日终止。


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09.15.00.011、7209.15.00.013、 7209.15.00.021、7209.15.00.022、7209.15.00.023、7209.15.00.024、7209.15.00.031 7209.15.00.032、7209.15.00.033、7209.15.00.034、7209.15.00.035、7209.15.00.036、7209.15.00.041、7209.15.00.042、7209.15.00.043、7209.15.00.044、7200.051等


2012年8月17日,泰国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2月6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2月5日,泰国对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来源:本文由关务小二综合整理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转载请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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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 补贴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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