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业立法、确立主管部门已成行业最大期望

2019-07-11 12:06 23606

来源 |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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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00年左右,战国四公子之一的齐国孟尝君在薛地放债取息。某年薛地欠收,农民们没有按时交付利息,他派人催收,“得息钱十万”。


孟尝君“催收取息”以来的两千多年,催收行业在中国一直客观存在。催收行业受到广泛关注,还是2017年以来的个人信贷暴力催收乱象。


从2013年现金贷和P2P市场下的个人信贷崛起以来,逃废债现象和催收行业的野蛮生长也开始抬头,催收行业开始污名化。2019年开始,一些地区的打黑除恶行动将逃废债和暴力催收列为打击对象。


实际上,中国目前存续的催收公司有正规的催收公司和非正规的催收公司之分,6月18日,由北京信用协会主办、“中国消费信贷催收行业协会”的筹备组协办的“个人信贷催收行业规范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上,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肖伟志提出,应该把二者区分开来,倡导正规、抵制非法。


01 堵还是疏?2000年催收业争议


早在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多年的催收行业一直“匿名化”发展。


随着催收行业的壮大和杂乱无序,越来越多的监管与从业者开始呼吁催收行业立法并确定行政主管部门。


在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良好的监管环境和政策约束,催收业已经成为经济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岳在“个人信贷催收行业规范发展研讨会上”透露了一数来自美国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美国有5115家催收机构,共催回652亿美元资金。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邹湧认为,催收行业肩负着五大使命,在督促持卡人履行借贷合约,营造一个更加诚信的社会环境,减少金融犯罪,保全国有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他认为,合法合规的催收是正确、正义、正面的。


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催收行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中国消费信贷催收行业协会”筹备组代表徐作云在会上指出了委外催收的优势,她说,相比金融机构自身,委外催收机构的优势日趋凸显:委外催收机构风控成本相比金融机构可以控制的更低;催收公司通过大量的职业培训,专业性更强,带来的回款的效果将更好;委外催收的存在可以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集中资源投资于自身的核心业务板块。


02 催收业监管政策渐成体系


近年来,随着逃废债和暴力催收问题进入大众视野,相关政策法规也开始跟进。


2017年的4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有几条也说到了银行对于委外债务催收的管理规范。2018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从互联网金融机构角度对催收工作做出了具体可实施规范,在社会层面以及对相关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是执法部门对打击暴力催收的跟进。2019年开始,全国各地掀起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的风潮。


由于多年来催收行业一直存在制度缺位、监管不明、市场混乱和征信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在这个大背景下,催收行业开始重视自我规范发展和行业自律。


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贷后管理团队负责人张涛建议,个人信贷催收行业的甲方和乙方应该联系起来,主动拥抱监管,制定一个行业规范。“中国消费信贷催收行业协会”筹备组代表陈雄伟表示,催收行业要从自身的变革开始,以规范化、智能化、理论化作为转型契机,去尽快促成监管部门对行业规范进行指引,拥抱法律,最终促成行业更加健康的成长。


实际上,在催收立法和确定主管部门之前,行业在自律方面已经显现出一些良好的迹象。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上线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创造了一种卓有成效的行业内部投诉沟通解决机制,一定程度上对高发的互金类催收投诉起到了疏导作用。


03 行业立法与主管部门备受关注


在催收行业,立法与确定主管部门备受关注。


早在1977年,美国即出台了《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明确了债务催收机构的法定义务,同时明确了债务催收过程中消费者保护性原则。


近十几年以来,我国部分学者从业者一直在呼吁出台《个人破产法》和《债务催收条例》。据武岳提供的调研数据显示,有85%以上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认为需要出台《个人破产法》,86.8%的债务人认为有必要出《债务催收条例》。


2016年,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高级金融专家赖金昌和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牵头组成的《中国债务催收问题研究》课题组,其后发布的研究报告即建议,明确债务催收行业行政主管机构和推动出台债务催收行业法律法规。


武岳认为,《个人破产法》是对债务催收一个兜底,有了《个人破产法》,个人的债务就能够得到根本上的解决。没有《个人破产法》,个人的债务缺乏终结的方式,就会引发一连串的后续问题。


《债务催收条例》和《个人破产法》已被业界寄予厚望多年,被认为是设立从业门槛、规范催收行为、使行业阳光发展的前提保障,一旦催收业立法并确定主管部门,有望为我国整体经济环境做出巨大贡献,成为构建良好经济生态环境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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