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2018-06-21 10:52 19574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地址:;http://www.safe.gov.cn/wps/portal/!ut/p/c5/04_SB8K8xLLM9MSSzPy8xBz9CP0os3gPZxdnX293QwML7zALA09P02Bnr1BvI2c_E_1wkA6zeGd3Rw8Tcx8DAwsTdwMDTxMnfz8P50BDA09jiLwBDuBooO_nkZ-bql-QnZ3m6KioCACk6Xh-/dl3/d3/L2dJQSEvUUt3QS9ZQnZ3LzZfSENEQ01LRzEwODRJQzBJSUpRRUpKSDEySTI!/?WCM_GLOBAL_CONTEXT=/wps/wcm/connect/safe_web_store/safe_web/zcfg/gjszywhtj/node_zcfg_gjsz_store/3bf6608045f41955b85efe0a93428d59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65


4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国家外汇管理局: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80亿美元

2024-01-15 11:59
28607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我国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已取得良好的突破和进展

2023-10-13 12:49
28217

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外汇储备减少

2023-10-09 11:12
47734

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32048亿美元

2023-05-09 16:11
4548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3年1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2023-02-08 16:46
2312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

2022-11-07 15:01
22825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