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期市对外开放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吸引更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到中国版的原油期货交易市场。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易永英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吸引更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到中国版的原油期货交易市场。
具体来看,首先,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次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将于2018年3月26日,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这一中国版的原油期货意义重大,最为重要的是将提高中国在全球石油市场的定价能力,并且,原油期货是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第一个品种,是中国扩大对外金融开放的重要举措,还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伴随着原油期货上市交易进入倒计时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后成功运行打下了基础。
上期能源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6日,上期能源已批准境内期货公司会员149家、境内非期货公司会员7家,备案确认境外中介机构15家。
对于境外交易者,参与上期能源交易有四种模式,一是可以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代理参与交易;二是可以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并由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三是可以通过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代理参与交易;四是可以申请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交易。
平安证券分析师魏伟认为,3月26日即将在上期能源挂牌交易的原油期货是首次允许境外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品种,这对中国期货市场以及中国金融市场而言都是改革开放的一大里程碑,是中国金融领域开放提速的一大标志性事件。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原油期货的推出是中国首次向外资放开期货交易,这将提升中国对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运作及监管能力,为以后金融其他领域的放开提供参考与宝贵经验。在原油定价基准方面,中国有能力也有必要建立一个在亚太地区有影响力的原油期货市场,来填补亚太地区原油的定价基准空白。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中国原油期货市场在推出后有望成为亚太地区权威的原油定价基准,长期发展后,或能与布伦特原油期货、WTI形成较好的联系与互补,这将较大程度上提升石油人民币的竞争力,从而显著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化水平。
市场人士认为,在当前国内原油现货市场参与主体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足够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尤其是跨国石油公司、贸易商以及主要对冲基金、金融机构的参与,对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以及定价权的争夺至关重要。此次规定对部分境外机构投资者原油期货交易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能有效吸引主要国际机构投资者和金融中介机构参与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