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操作要点及120个重大风险预警信号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金额、资金用途等的差异较大,小额贷款公司在管理时应将借款人分类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措施。
一、借款人分类管理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金额、资金用途等的差异较大,小额贷款公司在管理时应将借款人分类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不同的贷后管理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按照贷款人是否有一定的营业收入、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以及贷款形态是否正常,抵(质)押物是否有效、足额、易于变现的标准将贷款人分为正常类和退出类。正常类贷款人是指有一定的营业收入、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提供的抵(质)押物有效、足额、易于变现的贷款人;而退出类贷款人是指不具备以上标准的贷款人。
信贷管理部门可根据贷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偿债能力等情况,对经营状况趋于恶化、信贷资产质量出现风险的正常类贷款人及时调整为退出类贷款人,但是退出类贷款人调整为正常类贷款人须报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批委员会批准。
二、专项检查及间隔期检查
1、专项检查及间隔期检查定义
贷款人信贷业务办理后,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人的请款进行专项检查及间隔期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信贷业务办理后专门就某一事项进行的检查,它包括贷款用途检查、特殊事项检查等。间隔期检查是指信贷业务办理后按固定的间隔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的常规性检查。
2、间隔期检查的期限
(1)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部门对正常类贷款人进行间隔期检查的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退出类贷款人的间隔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年不少于6次。
(2)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含)的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部门对于贷款期限小于三个月的贷款人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贷款用途检查
贷款用途检查主要是指在信贷业务办理后十天内,检查贷款实际用途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约定,有无挪作他用。
贷款用途检查主要是通过调查企业账户资金划付、调阅支付凭证、资金流向分析及审核有关合同附件等方法,检查贷款用途,并作好检查记录。如借款人存在改变原定的贷款用途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出具检查报告,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借款人出现挪用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炒作或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重大风险类投资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公司主要领导,采取措施及时清收贷款。
4、正常类贷款人的间隔期检查
(1)间隔期检查的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对正常类贷款人进行间隔期检查时,主要对以下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
①贷款人经营、结算是否正常;
②资产及负债总量、结构变化是否正常;
③抵(质)押物保管和价值、权属是否发生变化;
④保证人对外担保情况,保证人代偿能力变化情况;
⑤贷款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相对稳定;
⑥贷款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态度上是否发生变化;
⑦贷款人是否按规定支付贷款利息;
⑧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如果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应立即对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进行重点监管:
①借款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内部股东不和,重要业务伙伴关系恶化,企业经营者家庭不和或婚姻出现危机;
②借款人、担保人财务和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停顿甚至出现分立、合并、破产等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的情况;
③借款人、担保人涉及政治风波或经济、法律纠纷,被司法、税务、工商部门提出警告或处罚,并被要求检查或冻结其存款账户、抵(质)押物,使其无法履行职责;
④借款人或抵押人态度发生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约见困难,经营场所或法人代表居所经常无人,失去通讯联系;
⑤借款人与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产品销售商合作关系恶化,或借款人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产品销售商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影响对借款人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销售的;
⑥抵押物受损、贬值或发生纠纷,保证人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合同及保险条款失效等严重影响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
⑦拖欠职工工资;
⑧依靠融资来偿还小额贷款公司到期贷款;
⑨发生其它危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安全事项的情况。
5、退出类借款人的间隔期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对退出类贷款人进行间隔期检查时,主要对以下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
(1)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合法;
(2)贷款是否在诉讼时效之内,催收贷款本、息通知书及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是否合规、合法;
(3)抵押物的保管、价值变化及变现能力情况;
(4)保证人保证能力的变化;
(5)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6、不良贷款管理
(1)不良记录名单
贷款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①未经小额贷款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
②存在欺诈行为;
③通过各种方式逃废小额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债务;
④挪用贷款用于违规违法行为;
⑤没有履行信贷业务办理时的承诺;
⑥其它事项
(2)债权维护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借款人,应通过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新贷款并终止与其信贷关系,进行债权维护管理。
①信贷管理部门应每个月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书;
②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行为进行时时跟踪,在必要时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③借款人出现到期拒绝还贷付息、拒绝签收催收通知书等情形的,信贷管理部门应公证催收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④借款人已经出现本金逾期或利息拖欠的情况,信贷管理部门应在知晓该情况后三日内对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
7、特殊事项检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信贷管理部可对借款人的特殊事项进行随时检查:
(1)经公司领导批示对借款人进行检查;
(2)对经媒体报道,可能存在较大问题,需进行专项检查的;
(3)对举报经初步核实,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
(4)其它需进行现场检查的事项。
信贷管理部门进行特殊事项检查后,检查人应提交书面的检查报告。对贷款人可能存在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对借款人存在的不合法合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贷款管理部门应对贷款人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材料归档保管工作。
三、贷后集中检查
贷后集中检查是指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在业务审批后规定的时间内对审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的集中检查。
1、方式
贷后集中检查方式主要风险部门对审批的信贷业务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即以资料审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
2、内容
风险管理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贷后集中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是否存在新增融资业务,该业务是否符合小额贷款公司企业信贷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
②信贷业务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发放或拆分后审批发放的情况;
③流动资金贷款是否发放给房地产企业;
④是否对退出类借款人办理非低风险信贷业务;
⑤是否对有不良贷款和欠息的借款人新增贷款;
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⑦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3、情况处理
(1)下发信贷业务核查通知书
风险管理部进行贷后集中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向信贷管理部门下发信贷业务核查通知书,要求限期上报核查情况和解决措施:
①存在不合规操作或管理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实施处罚之前,要求进行确认和解释;
②存在风险但无法确认,需要提供情况;
③存在不良贷款的,要求查明原因,找到解决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时清收。
(2)下发《信贷业务整改通知书》
经过核查,发现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办理的信贷业务存在不符合信贷政策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要下发《信贷业务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结果。
(3)下发《信贷业务处罚通知书》
经过核查,发现信贷管理部审批办理的信贷业务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和较大的信贷风险,经过贷款审批委员会责任评议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信贷业务处罚通知书》,实施业务停牌、业务整顿、业务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四、贷后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次数
信贷管理部门对贷款人进行贷后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
2、检查内容
(1)小额贷款公司对信贷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违背信贷政策、原则和小额贷款公司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情况;
(2)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分类、授信的执行情况;
(3)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的贷后管理情况,包括间隔期检查、专项检查、贷后集中检查、信贷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
(4)新增贷款的投向及效果;
(5)对借款人五级分类结果的真实情况;
(6)信贷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双人调查、核保、核押;
(7)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录入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8)贷后检查报告是否详实,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是否准确,不良贷款的压缩计划完成情况;
(9)信贷档案资料的保管、管理情况;
(10)贷款合同、抵(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贷款法律文书是否合法、完备;
(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应对不同类型借款人设置与之相应的风险预警信息。
(一)正常类借款人的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正常类借款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资产负债率连续二个月上升,并较年初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
2、流动比率连续二个月下降,并较年初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3、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个月下降;
4、利润总额连续三个月下降;
5、抵押行为存在潜在风险,抵押物价值不足、受损或被擅自处理;
6、通过向税务部门了解,企业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7、企业用电、用水量大幅度下降;
8、法定代表人更换;
9、存在虚增实收资本、抽资逃资现象;
10、存在违法经营或经济、法律纠纷;
11、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
12、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二)退出类借款人的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退出类借款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发生重组、合并、分立、停产、歇业等重大变化情况;
2、发生新的不良贷款或欠息行为;
3、保证人失去保证资格;
4、保证人没有能力代偿贷款本息或拒绝代偿贷款本息;
5、抵押物被转移、变卖、毁损;
6、抵押物现价与评估价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7、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的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2、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或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
3、有家庭不睦,不尊老爱幼等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
4、被公众媒体披露的其它不端行为;
5、社会公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
6、通过向税务部门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7、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四)小额贷款公司对预警信息的处理
对出现风险预警信息借款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责任人和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判断将出现的信贷风险,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贷款审批委员会,并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保证信贷资产质量:
1、依法诉讼包括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2、依法处置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
3、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4、与企业协商以物抵贷;
5、要求更换担保或追加抵(质)押物;
6、列为重点关注的借款人,增加贷后检查频率,控制融资总量;
7、停止发放新增贷款;
8、提前收回已发放但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9、要求借款人订出详细的还款计划并逐步退出;
10、要求借款人改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
11、专人清收信贷资产;
12、其它有效措施。
六、贷后管理责任制
(一)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责任
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负有对审批发放信贷业务进行贷后管理的责任。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职责主要是:
1、督促分管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对分管借款人按照贷后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出具贷后检查报告;
3、收集反映分管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担保状况及对借款人构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4、落实有权审批人和风险管理部门对贷后检查中发现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措施;
5、实施公司制定的存量贷款、不良贷款压缩和清户退出计划;
6、整理信贷业务原始资料,登记人行征信系统,编制信贷档案移交清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7、对分管客户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危及我公司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要及时向有权审批人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贷风险;
8、其它与贷后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职责
信贷管理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职责主要是:
1、对信贷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及时向审批委员会反映贷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对信贷风险较大、不良贷款增加、蓄意逃废我公司债务的企业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4、制定存量贷款、不良贷款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5、其它与贷后管理有关的工作。
(三)风险管理部门的贷后管理职责
风险管理部门的贷后管理职责主要是:
1、对信贷人员进行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辅导;
2、对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直接参与重点客户的贷后检查;
3、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贷人员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4、对贷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信贷业务审批人报告;
5、其它与贷后管理有关的工作。
(四)贷后管理责任评议和追究制
建立贷后管理责任评议和追究制,针对以下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评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撤销职务、下岗清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
1、对未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制,造成贷款损失的;
2、对不良贷款监管、清收转化不力,造成信贷资产质量恶化;
3、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
4、不及时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
5、对其它危及我公司信贷资产安全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信贷客户的120个重大风险预警信号
一、重大风险预警信号
1.客户信用等级、贷款风险分类下降;
2.政府调整了行业政策或修改了相关法律,严重影响客户的生产经营;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或担保单位等发生了重大的经营管理变化,如改制、频繁复杂地进行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等;
4.股本结构重大变化、资本金大幅减少,大量对外投资,投资项目与自身主营业务关联不大;
5.挪用或变相挪用信贷资金或其他信用;
6.对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出现拖欠或违约行为,金融机构被动展期或借新还旧;
7.逃废金融机构债务;
8.借款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如进行租赁、分立、承包、联营、并购、重组等;
9.高管人员卷入经济或刑事案件;
10.客户涉及重大不利诉讼;客户大宗资金被诈骗、损失;
11.管理层核心人物突然死亡、患病、辞职或下落不明,没有相应的继任者;
12.资产负债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比率过高,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固定资产变动异常,无形资产激增;
13.短期债务异常增加,长期债务大量增加;
14.利润、销售、利润率、现金流量的持续下降;
15.公司章程、业务性质、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16.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开工不足,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17.丧失主要产品系列、特许经营权、分销权或供应来源;
18.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的调整,如基建项目的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
19.拖欠税款、工程款、员工工资、利息;
20.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21.抵质押物品所有权发生争议;客户擅自处理抵(质)押物;
22.抵押物品的实际占有人管理不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金融机构对抵押物失去有效控制;
23.行业急剧衰退,或地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24.客户在我社账户资金变动异常;
25.企业在我社的存款余额或结算量锐减;
26.企业千方百计到各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只要能够得到贷款,可以承受许多苛刻条件,如高利率等;
27.借款人向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申请被拒绝,其他金融机构对其看法改变,其他金融机构降低其信用限额;
28.客户态度发生改变,尤其是缺乏合作诚意,还款意愿差,多种还款来源不落实,拖延支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拒绝金融机构与其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接触;
29.外部评级机构调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
30.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资料;
31.与同一金融机构贷款客户有互保、连环保关系;
32.借款人违反与其他金融机构或债权人的协议,不能偿还其他对外债务;
33.接到许多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信咨询调查;
34.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或套取贷款用于牟取非法收入;
35.保证人保证能力下降;
36.遇到台风、洪涝、火灾、地震等严重灾难,损失惨重;
3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8.通过资产重估,大幅度增加资产价值和资本公积,但依据不充分;
39.股东通过借款,抽逃资本金;
40.金融机构结算帐户往来资金与现金流量表出入较大,或与销售收入不匹配;
41.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混乱;
42.坏账准备金大量增加;
43.对一些供应商过分依赖,供应商停止供货或减少信用额度;
44.企业经常签发空头支票;
45.贷款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对贷款偿还有实质性的影响;
46.贷款的使用、偿还等受到行政干预;
47.发生劳资纠纷;
48.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不了解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还款来源;
49.违反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和贷款审批程序发放的贷款、信用;
50.借款人为关系人,贷款条件优于一般贷款条件或同类贷款条件。
二、其他风险预警信号
51.经济环境变化,如经济萧条或出现金融危机,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
52.国家产业、货币、税收等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如汇率、利率调整;
53.多边或双边贸易政策有所变化,如对进、出口的限制和保护;
54.行业整体衰退,销售量呈负增长,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55.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行业恶性竞争;
56.国外已有重大的技术革新,国内整个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已经落后,需要革新;
57.行业为新兴行业,虽已取得有关产品的专利权或技术认定,但尚未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产品尚未完全进入市场;
58.家族式经营,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决策程序、方式明显不合理;
59.没有完善的监事机构、监督机制;
60.部门管理架构、分工不合理,不完备,各部门职责割裂,互不协作;
61.最高管理者独裁,听不进不同意见,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分歧或分裂;
62.管理层品行低下、缺乏修养,员工士气低落;
63.高管人员或重要人员发生变动,或变动频繁;
64.管理人员不履行个人义务;
65.主要管理人或其亲属有移民倾向;
66.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67.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极端冒进、冒险、投机或保守;
68.中级管理层较为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员工不足;
69.存货激增,存货周转速度减慢;
70.应收账款金额或比例增加,应收账款周转期延长,应收账款的平均时间拉长或放弃收回应收账款的努力;
71.应收账款逾期账户过于集中;
72.用应收票据代替应收账款;
73.对下属、附属、关联公司有(其他)应收账款;
74.销售额下降;
75.销售量上升,利润率下降;
76.销售增长过快,令人生疑;
77.毛利与净利润之间的差距加大;
78.成本提高,收益减少;
79.相对于销售而言,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增长过快;
80.相对于销售额及销售利润而言,总资产增长过快;
81.经营亏损,呆账增加;
82.净现金流量为负或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企业现金状况恶化;
83.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或净现金流量为负;
84.利用各种手段虚增现金流量;
85.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
86.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
87.管理层对企业发展缺乏战略性的计划,或计划没有实施或无法实施;
88.赊销政策发生变化;
89.产品较为单一,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下降;
90.商品或服务的定价过高或变动过快;
91.购货商减少采购,销售量明显下降,丧失一个或多个实力雄厚的客户;
92.持有大额定单,如果不能较好履约,可能导致损失巨大;
93.项目投资计划过于雄心勃勃,对外提供担保过于轻率;
94.工厂或设备布局不合理;
95.工厂的设备与设施维修不善,推迟更新过时或无效的设备;
96.投机于存货,使存货水平超常增加;
97.存货陈旧、数额巨大,而且杂乱不堪;
98.主要数据在行业中呈现不利的变动趋势;
99.抵质押物品变现能力差;
100.抵质押物品变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距拉大;
101.抵质押物品面临环保困境;
102.抵质押物品保险过期;
103.在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很多、变动频繁;
104.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的融资计划不明确;
105.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06.严重依赖短期借款;
107.季节性贷款需求变化无常;
108.企业企图靠某些特殊关系增加贷款;
109.企业不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财务及经营情况资料,财务报表呈交不及时;
110.企业的地点发生不利的变化或分支机构分布不合理
111.兼营不熟悉的业务、新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112.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或顾客需求的变化;
113.对存货、生产和销售的控制能力下降;
114.借款人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115.盲目向非主营业务领域迅速扩张;
116.突然变更其注册会计师或结算金融机构账户;
117.借款人提出再融资或重组贷款;
118.外部机构对借款人评级进行调查;
119.公众媒体上出现不利于客户的消息;
120.故意隐瞒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关系和金额情况。
来源:GMTrading外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