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回头看”后大宗现货市场两个主要方向初探
眼下,“回头看”工作即将收尾,整个行业又站到了新的十字路口。行业要发展,企业要生存。但,路在何方?
来源:大宗传媒 作者:武汉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执行董事 师秋明
2017年初,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由于国内大宗现货行业情况纷繁复杂,尤其是在地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上,各种利益盘根错节,一直到9月底,从各地反馈的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回头看”工作才算整体上告一段落。
之所以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这么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以笔者的观点看来,是因为《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发布以来,国内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和重大变化,各种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总计超过千家,涵盖的业务范围从传统的大宗商品领域,突破到了权益、文化品等多个新兴领域。
在此背景下,受高额利益驱使,部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始采取各种违法违规的运营措施,且这种非法运营的风气迅速在整个行业呈现蔓延趋势。由此引发了各种交易风险,甚至社会风险,由此成为严重的行业和社会问题。
回顾大宗现货行业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在2000年以前,我国很多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和期货交易所并无明显区别。2000年以后,证监会开始直接管理期货交易所,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交由地方政府管理。期货行业经过证监会的严格规范管理,加上国务院《期货管理条例》的规范约束,整个行业走向了合规发展的轨道。而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因为种种原因,既无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又无正确清晰的发展方向作为指导,仍处于不断“尝试—规范—发展”的波浪式发展过程之中。
眼下,“回头看”工作即将收尾,整个行业又站到了新的十字路口。行业要发展,企业要生存。但,路在何方?
依笔者观点看,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要想得到长久发展,根本的要素有以下两条:一是首先要符合国家对行业的要求和指向,即要政治正确;二是要选择和设计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以及对本行业有自然和本质要求的业务和服务,即要模式合适。
国家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的根本要求
2017年7月中旬,中央召开了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该次会议意义重大,从理论、实践和组织三个层面上提出了对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发展要求及发展保障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会议提出了下一阶段全国金融工作的三项任务,即服务经济实体、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这三项任务点出了我国近年来金融发展的弊端和偏差,可以作为金融领域的各个行业,尤其是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未来发展的指南式要求。
服务经济实体应该是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产生的基本出发点。但由于具体业务的落地存在难度,尤其是盈利点的匮乏,很多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逐渐远离甚至完全脱离了实体经济,其所进行的交易也就变成了纯粹的炒作甚至赌博。比如有的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引入第三方价格进行对赌交易的OTC模式,既没有任何的交割交收,也没有保值避险的作用;又比如有些邮币卡类产品的发售交易模式,只在特定范围内交收,既没有定价功能,也没有保值投资作用,实质上是一种赌博游戏。
强调服务实体经济就是要求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重新审视其所从事业务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否正确;给从业者和监管者一种标杆和尺度,去衡量和判断所有的创新、跨界等业务是否合规合法。
防控金融风险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是当务之急。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近几年呈现出野蛮生长态势,由于行业门槛低、政府监管缺位、利润回报率高,全国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和(以各类商品经营公司和各类投资管理公司为名义成立的)各类会员单位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各种交易方式和品种批量涌现,各种展业和开发手段层出不穷。这种高速发展难免泥沙俱下、鱼目混珠,其结果必然是各种各样的风险事故频发,各方投诉上访事件不断产生,有些甚至酿成重大性群体和社会事件。
因此,重新梳理各种业务模式,既要找出造成各类风险频发的执行层原因,又要找出其中制度性或机制上的原因,从根本上杜绝各类风险。这是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在新的业务模式设计和探讨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强化金融改革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来讲同样是紧迫任务。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在我国有些土生土长的味道,如果说期货行业是正规军,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就是游击队,从业人员众多,但大多是“乌合之众”。在这种土壤和环境下,很难有大量而正面的理论和实践的积累。近年来,业内流行的业务模式(包括OTC、发售)和主要交易的品种(包括贵金属、原油、邮币卡等)基本上是由西方发达国家的业务模式经港台金融人士改造后引进而来,其中适合炒作的成分居多,为服务实体经济考虑得少。
如何解答日常实体经济提出的各种问题,如何解决和满足实体经济运行中不断产生的实际需求,在模式上不断改进,在体制上不断创新,这是互联网时代、经济全球化时代对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时不我待的要求!
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根本职能和作用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以来,各级各类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如井喷般发展,其内在原因和背后的推动力量值得深思和总结。据笔者个人的观察和总结,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原因很多,但其根本原因是基于其第三方和平台化两大职能。
所谓第三方职能是指不是买卖双方或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任何一方,但同是该项业务相关方的职能。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严重滞后,再加上大宗商品交易经常存在较大的地域跨度、较长的时间长度等特征,经常造成交易中交货付款孰先孰后、质量标准不统一等争议;还有在交易、交收过程中会有不胜其烦的各种意外,甚至不可抗力情况产生,而交易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对待和处理问题是天经地义。所以在大宗商品交易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甚至通过第三方进行定价、签约、保证支付、履约、争议解决等,是一种既能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又能减少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手段。同时又是较大程度保证交易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的较优选择。
因此,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第三方职能。是其在当下我国市场经济和信用环境下最主要的职能。
和第三方职能同样重要的是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平台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手段的不断创新,企业对大宗商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向着多功能和多样化方向发展,各种不同时期、不同交货方式、不同信用结算方式的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交易方式不断涌现。这时,传统的集贸市场式、批发市场式的交易场所就必须升级为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能够包含交易、储存、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涌现了大量涉足各行各业的大宗现货商品交易所、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极大地帮助了广大中小企业及时了解各种原料价格波动、行业经营发展情况等经济信息,为这些企业快速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竞争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给大数据等新兴经济工具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正确、深刻认识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第三方和平台职能,有助于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的从业者在浮躁、喧嚣中不忘初心、坚守本分,更能帮助我们在下一阶段的发展中理性选择业务方向。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当下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应该已经了然于胸了。简而言之,一是要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坚决把业务的立足点放到服务实体经济上,同时切实防控多类风险,在这两点基础上大力创新,紧跟时代的前进步伐;二是要充分发挥交易市场的第三方和平台职能,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具体情况设计各项业务,促进企业发展。
以促进现货贸易为主的个性化交易方向
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作为一个行业出现以来,一直是以充分履行其第三方和平台职能来促进现货贸易的发展为主线,在很多产业和领域都有较多的实践和不俗的成绩。这类交易市场的主要特征,一是与现货贸易紧密结合,服务现货流通;二是能充分发挥地域、产业或是产品的优势。
比如广西某白糖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广西白糖产量占全国65%和行业协会全力支持的优势,通过多年努力,使该地区多达半数现货白糖的交易和物流都是通过该平台进行的。尽管也有些非即期和杠杆化的带有金融属性的交易,但其运行主体应该归为以促进现货贸易和物流为主的交易平台。
再比如内蒙古某煤炭交易中心,利用其身处“煤都”,同时该地又有较多大型煤炭企业、火电企业对中小煤炭企业定期收储煤炭的业务,个性化地开发出一对多煤炭定价交易模式,年成交量达近亿吨,交易金额数百亿,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我国地域辽阔,大宗商品种类繁多,各个地区都有着特殊的物产资源条件,各类产品也有其独特的储存、运输和消费特色。根据不同地域、不同产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不同交易方式和运营体系,是当下我国大多数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的使命和发展方向。
以保值和避险为主的金融化交易方向
“回头看”开展以来,全国很多交易平台因担心被下令整改,干脆干起了远离金融元素的业务,有的甚至直接干起了贸易,完全放弃了第三方和平台职能。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断不可取,直接参与现货贸易并不需要注册成交易平台。而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需要在第三方和平台的基础上,以实体经济的需求为出发点,尝试解决现实经济中中小企业面临的保值和风险管理等难题。而解决这些难题需要金融化的手段和金融化的交易。
放眼全球,纵观大宗商品交易历史,能提供定价、避险作用的交易方式无外乎期货、期权和掉期。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引进期货交易以来,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期货不管是从规则的完善还是品种的丰富方面,再到对国民经济、对企业的作用方面都算是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在此基础上,近一两年国内期货交易所和大型期货公司在尝试性开展场内场外期权交易,国内有些国家级金融机构还在试点开展个别品种的掉期交易。
与此同时,国内一些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营机构又在尝试将较为成熟的期货交易,尤其是其中的某部分重要功能引申到企业间的贸易上,比较典型的做法有运用点价贸易将期货和某些金融工具或手段结合起来,给企业和农户提供新的保值选择,如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期货+保险等。
笔者认为,期现结合是国内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方向。其天时地利条件均已基本具备。
如上所述,我国期货行业二十多年的发展成就举世公认。但其差距和不足也不容忽视:(1)总体行业规模不大,难以承担相应的使命。期货行业总参与资金在3500—4000亿之间,而当下我国证券市场资金在40万亿左右,我国年GDP已达75—80万亿,以期货行业资金占全国年GDP不足1%甚至0.5%的比例,如何能为企业、为社会财富保驾护航?
(2)实体企业在期货交易中的参与严重不够,实物交割比率明显较低。笔者没有具体的数据说明该点,但据笔者和期货相关行业、企业的常年接触、了解的情况来看,在煤炭、钢铁、化工品等行业中,只有不到10%的中小企业参与到了期货市场的交易之中。而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的交割率可以忽略不计,像煤炭这样年产销量在三十几亿吨的品种在期货市场上的交割量也就几十万吨。
(3)市场参与结构、重点交易合约、交割体系设计等不够合理,严重影响了期货定价和保值功能的发挥。
以上这些缺点和不足,期货业界有着多年的讨论和认知,一直在不懈地努力弥补,监管机构也有较明确的政策作为指引。但市场运行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各品种的产销有其自身的属性,产业客户参与到期货市场中来也有自身的条件。这些规律的遵守、属性的尊重、条件的满足,仅靠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努力是很难完全实现的。
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有能力、有条件来弥补期货行业的不足:(1)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根据我国大宗现货商品行业的管理规定,该类交易平台的批准和运营监管均由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负责,地方政府批准成立某类大宗现货商品的交易市场,自然有其发展此类产业的侧重和思量,如果该类大宗商品有对应的期货交易品种存在,则自然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强强联合。
(2)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有较强的行业背景和产业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成立的原因除了上述的地方政府支持因素外,往往还有一个特点,即交易平台的主要发起方一般是该地区、该行业的有影响力的企业。这样的交易平台往往能在当地吸引一批产业客户。如果期现结合通道打通,这些产业客户会迅速地以某种方式参与到期货交易中来。
(3)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有较多的交易实践,比较容易把握和解决交割过程中产生的难点和问题。大宗商品在现实的储存、流转、运输中环节众多,质量、品级问题纷繁,期货机构由于隔行如隔山的原因,基本上不愿意涉足这一块,由现货市场分工解决这类问题,算是各取所长、优势互补。
做市商制度可以是期现结合的一种落地业务模式。
我国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市场近年来流行的是OTC模式,是由某个机构按引进来的第三方国际价格(一般是贵金属、原油或汇率),加上适当的汇率折算,不间断地提供买卖报价,由客户进行买卖交易。这种模式其实和现货之间因为没有实物交割关系,做市商和客户之间是你赔(赚)我赚(赔)的关系,所以本质上完全是一种对赌关系。
在国内,这种交易方式在机制上存在太多弊端,必然造成较多的风险和问题,理所当然的被政府叫停取缔。但该种方式中引进价格和提供流动性确是推动某种价格适用性和保证交易可以随时进行的合理合理机制。在期现结合的业务中可以将这些合理成分利用起来以弥补期货价格在非交割期的适用性不足,和改善中小现货企业参与期货交割不便的困境。
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1)将期货价格增减必要的运输、储存、流转环节的费用,就可以成为任何特定地域的现货价格;(2)由该品种原产地龙头企业按地域价格报给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两个市场的功能,可以极大地方便和服务实体企业;(3)制度设计上要求这些龙头企业将所建头寸全部对冲到期货市场中来,从根本上摒弃对赌机制,维护国家期货市场的统一性权威;(4)交割时可根据各地区、各品种的现实情况和期货市场联动交割,也可根据品种、行业的实际情况,个性化地设计或协商交割安排。
期现结合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目前我国很多大宗现货商品交易平台都在进行各种尝试。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很多实践都显得很低调,媒体宣传报道的也很谨慎,整个行业目前都处于比较沉闷的局面,笔者希望此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业内广大同仁各抒己见。
总之,笔者相信只要坚定地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大任务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按经济规律办事,大胆创新,善于进取,我国大宗现货商品交易行业定会有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