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申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10-07 16:421205

关于受理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申请等
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土商会网站8月31日中午发布)

为确保内地输港活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满足香港市民消费需求,商务部经商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后决定,增加一家港资企业作为内地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该代理行与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五丰行、香港粤海(集团)有限公司广南行享受同等代理权限。
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受理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的申请及审核工作。凡符合相关申请资质条件的香港企业可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提出申请。
现就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资质条件及申请程序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请资质条件
(一)香港本地企业,且现有从事供港活猪代理企业未在该企业中投资(参股、控股)。
(二)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经营能力,具有多年从事该行业相关业务的经历,拥有熟悉活猪行业、并有相关销售经验的从业人员,与香港相关业界具有良好关系。
(三)具有大局意识,在经营中能与内地各主要活猪出口企业和注册养殖场密切协作和配合。
(四)公司经营规范,信誉良好,在内地和香港两地均无任何不良纪录及其他违规行为。

二、关于申请、审核及公布程序
(一)9月1日—9月10日期间,港资企业可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9月10-9月20日期间,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按有关资质条件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充分征求内地相关业界意见,于9月20日前确定建议结果,报商务部审批。
(三)商务部择期以公告形式公布第三家代理行名单。

三、关于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格(附后),请用A4纸打印
(二)申请公司的香港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提交人香港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请用快递方式在截至日期之前送达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并同时发送申请表格的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

四、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晓
电话:86-10-87109847
传真:86-10-87109846
电子邮件:shixiao@cccfna.org.cn
网站地址:http://www.agriffch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4层
邮编:100062
附件:供港活猪第三家代理行申请表格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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