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潘功胜:不会重回资本管制的老路
外汇管理的整体思路: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是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来源:中国外汇
近日,《第一财经》发布的题为《【独家】专访外管局局长潘功胜: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的文章引起了热议,其内容精彩、干货多多,小编特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提炼整理,方便各位看官解读。
在政策层面上,1996年中国经常项目已经实现可兑换,近年来资本项下直接投资也逐步实现基本可兑换,证券项下资本可兑换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对此,我们坚持一个原则: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外汇管理政策不会后退,更不会走回资本管制的老路。
在外汇政策的执行上,我们依据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加强对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从政策实施1个多月的实践看,个人结售汇业务运行正常,规范个人结售汇市场秩序效果明显。
一国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水平,国际和国内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需综合考虑本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能力、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总体看,无论是以外汇储备的绝对规模,还是以其他各种充足性指标进行衡量,我国外汇储备都是十分充足的。
对于购买经常项目下的境外保险,没有限制,例如在外旅行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
个人资本项下的境外投资保险目前我国还没有开放,如投资分红险。因此,境外购买投资类保险产品,违反了中国的现行外汇管理政策。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在外汇管理方面已经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汇入的外汇资本金可以意愿结汇,在境内合法业务收入的汇出、增资、减资、转股等交易行为凭有效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可以在境内再投资,也可在完税后自由汇出境外。外商投资企业正常的利润汇出属于经常项目,在政策层面没有限制,直接在银行办理即可。当然,对于企业利润汇出也是有真实性合规性的要求。
外汇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管和打击企业虚假对外投资、虚假利润汇出、伪造构造贸易背景骗汇、个人分拆购付汇、非法买卖外汇以及假借贸易或投资渠道对外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的运行秩序。同时,将外部监管内化成被监管者的自律,这是中国未来金融监管很重要的方向。
一是在总结现有经验基础上,研究适合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提供便利。
二是顺应境外投资者的需求,为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资金汇兑、风险对冲等方面的便利,实行更加市场友好的管理措施。
三是根据境外投资者的交易和结算习惯,探索境内外交易平台、清算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合作,研究中国现有的中央托管制度与国际广泛采用的多级托管制度之间的衔接。
四是推进自律机制、自律组织、自律规则在对外开放中的运用和完善。
从长周期的视角看,跨境资本流入和流出并没有好坏之分,不能简单认为流入是好的,流出是不好的,还要具体分析流入、流出的结构和速度。
并购国外的企业并不是买下来就等于并购成功了,需要审慎的市场分析、有效的业务整合以实现最终的战略目标。如果在短期内对外直接投资过快增长,若干年后可能会暴露出很多问题,这对投资国和投资目的地国都是不利的。
为了使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加健康、有序,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导。
首先,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改变。2016年,中国GDP达到74.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在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仍居前列,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正在加快,新经济动能正在增强。
其次,我国货物贸易以及经常账户的顺差趋势没有改变,顺差形成的原因和结构也基本合理。
再次,境外长期资本依然看好我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外资将继续流入。
最后,我国外汇储备仍然充足,并且外汇储备在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策略下,不同货币和资产之间有效发挥了此消彼长、风险对冲的效果,这是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一个强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