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正式扩至全国
观察者言:与上海自贸区仅要求“区内企业”不同,央行对开展全国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资格、净流入额度上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主要是从境内外利差和国内流动性管理的角度考虑。与上海自贸区仅要求“区内企业”不同,《通知》对开展全国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资格、净流入额度上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观察者言:与上海自贸区仅要求“区内企业”不同,央行对开展全国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资格、净流入额度上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主要是从境内外利差和国内流动性管理的角度考虑。如果流入规模太大,可能影响目前国内的宏观调控,体现了对人民币回流一贯比较严格的管理思路
财新记者 霍侃/文
酝酿近半年,央行近日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正式扩展至全国。
6月11日,央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但尚待具体管理细则发布后才能开展业务。
与上海自贸区仅要求“区内企业”不同,《通知》对开展全国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资格、净流入额度上限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在额度管理方面,《通知》设定了净流入的上限,对净流出额度暂不设限。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初始值为0.1)。央行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信贷调控等需要动态调整。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知情人士说,设定净流入额度上限,主要是从境内外利差和国内流动性管理的角度考虑。目前境内外有利差,境外人民币都想回流,人民币业务面临的回流压力一直很大,如果流入规模太大,可能影响目前国内的宏观调控。这也体现了对人民币回流一贯比较严格的管理思路,小范围先行试点或进行额度管理。
《通知》要求,结算银行和主办企业应做好额度控制,确保任一时点净流入余额不超过上限。对于境内成员企业在前海、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等试点区域内,且从境外已借入人民币资金的,根据其借款额对净流入额上限作相应扣减。
对于跨国企业集团的资格,《通知》要求,集团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同时,要求参与资金池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经营时间均在三年以上。
上述人士说,设立经营年限的门槛,是为了避免企业为办理资金池业务临时拼凑跨国企业集团。
对于资金池内的资金使用范围,《通知》要求账户内资金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性活动。
原则上,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如果因业务发展需要,确需设立多个资金池,应向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拟设立资金池的个数、主办企业和结算银行及其原因等。《通知》要求,跨国企业集团同一境内成员企业只能加入一个资金池。
上述人士说,可以申请多个资金池的特别处理,主要是针对有些外资集团在国内分区域设立总部,分别对应境外的母公司,区域总部之间是并行关系,如果强制捏合在一起设立资金池,操作上有一定难度。
年初开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上述知情人士说,目前试点平稳,规模在合理范围内,流出流入较为均衡,有些外资企业集团还有流出需求。
文章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