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局长谈口岸疫病疫情防控与贸易便利化

陈炜伟 | 2014-03-10 14:14 1271

要加强风险管理,全面建立口岸疫病疫情、进出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坚决把不合格商品和疫病疫情挡在国门之外。突出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突出危险化学品、废物原料、核生化有害因子、特殊物品,突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农产品的监管。

“放管并重”维护口岸安全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谈口岸疫病疫情防控与贸易便利化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 陈炜伟)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作为负有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职能的重要部门,质检系统该如何“放管并重”,把住公众健康的检疫“国门”?又如何促进通关便利化、服务经济发展?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把好公众健康检疫“国门”

  记者:我国口岸安全形势如何?

  支树平:当前,我国口岸安全形势严峻。可以说,防止疫病疫情、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传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首先,重大传染病传入的威胁加剧,呈现新发、复发、易发、高发态势。目前,检验检疫部门每年在口岸检出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近3万例,截获能够传播鼠疫、出血热、疟疾等传染病的鼠、蚊等医学病媒数千万只。

  其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在加大。2013年全国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境口岸共截获外来有害生物4883种、61万种次,同比分别增加12.77%、5.40%。

  第三,有毒有害物质传入频次在加快,威胁巨大。检验检疫部门每年检出放射性有害因子超标达2000多起。如去年山东检验检疫局在进口的土耳其旧设备中检出可破坏人体细胞组织的中子。

  记者:面对口岸安全严峻形势,检验检疫部门有何措施确保“国门安全”?

  支树平:目前检验检疫系统拥有各级实验室1160家,其中检测重点实验室360家,区域性中心实验室220家,专业涉及进出口食品、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卫生检疫、机电产品、轻工产品等领域。通过加入国际互认体系,我国实验室的资质能力以及所出具的证书结果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承认。我国在医学实验室认可、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等多个领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下一步,质检部门要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涉及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出入境交通工具检疫查验、口岸卫生安全、医学媒介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多个方面。口岸具备核心能力,就可在国际传染病防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有效地防止传染病传入与传出。

  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是我国作为《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应履行的责任,今年6月15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口岸核心能力达标验收的最后期限,完成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任务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的郑重承诺。对于逾期不达标的口岸,质检总局将报请国务院暂时关闭。

  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全面建立口岸疫病疫情、进出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坚决把不合格商品和疫病疫情挡在国门之外。

  通关便利化政策将持续发力

  记者:在稳定外贸增长政策方面,质检系统将采取哪些举措?

  支树平:去年,质检总局落实国务院部署,及时调整法检目录,并免收2013年8月至12月检验检疫费用,共免收检验检疫费60多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助推了外贸出口企稳向好。

  今年,质检总局将继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更多释放改革红利,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交通、农业、商务、卫生、海关、工商、食药等部门以及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国外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开展风险分析和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加强风险管理。

  二是探索建立以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生态、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原则的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管理机制。不符合上述原则的商品,不再列入目录。建立目录设置、调整和征询意见的机制,使目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三是在创新完善目录内商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同时,加强对目录外商品的监管,重点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推动高质量的“中国制造”产品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

  四是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作用,努力探索自由贸易区检验检疫管理体制改革和监管模式创新。

  “放管并重”保安全促发展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放管并重”,在检验检疫方面质检部门需要放开什么?管好什么?

  支树平:随着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深化,贸易便利化是必然趋势,凡是有利于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的,质检部门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都要放到位。凡是威胁生命健康安全、国家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的,质检部门都要认真履职,努力加强监管。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引入“负面清单”模式。除直接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的要逐步取消。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检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必须坚决下放,确保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同时,要调整监管重点,由进出口监管并重向以进口监管为主转变。突出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突出危险化学品、废物原料、核生化有害因子、特殊物品,突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农产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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